在古希臘神話中
赫爾墨斯手持蛇杖、足踏飛翼
既是眾神的信使
亦是跨越混沌與秩序的“解釋者”
在今日司法實踐中
如何傳遞“法”的真諦
讓正義在每一次解釋中擲地有聲?
讓我們與赫爾墨斯同行
深度求索
新一期“思·享”會來啦!
3月7日下午,2025年第三期思明區檢察院青年干警“思·享”會召開,本期主題為:與赫爾墨斯同行——司法解釋的深度求索。
本次“思·享”會由青年干警王文俊、許詩惠、朱濤擔任領學人,員額檢察官邱晨帆、高仰虹、林璐擔任助學人,第三檢察部副主任陳明主持。
“思·享”會開場
8道問題率先拋出
干警們紛紛舉牌作答
并帶著思辨余溫
步入領學分享環節
領學分享
領學人朱濤以司法解釋的定義與功能為切入點,闡釋了司法解釋確保法律適用標準統一、指導司法實踐的作用,梳理了司法解釋的五大形式——“解釋”“規定”“規則”“批復”“決定”,并介紹其適用場景。此外,他詳解了司法解釋從立項、起草到公布與修訂的完整流程,并對比司法解釋與其他司法文件的區別。
探尋司法解釋原意是確保法律條文理解一致、統一裁判標準的關鍵。在深度求索環節,領學人許詩惠以“醉駕從重情節”“扒竊的認定”等實例,展現司法解釋原意探尋的重要性。隨后,在探尋司法解釋的法理基礎環節,她通過“三步走”——學習司法解釋、結合法理分析、實例分析應用,對司法解釋中“事先通謀事后銷贓行為構成共犯”的規定,進行了法理探析,闡釋了探尋司法解釋法理基礎的實踐路徑。
以案促學,以學促用。領學人王文俊圍繞司法解釋體系比較,系統梳理了不同領域的規則譜系與適用邏輯。通過分析典型案例,他歸納了詐騙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雙層審查框架、盜竊罪未遂認定的核心判斷原則,以及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中“違法犯罪”的界分標準。通過體系化對比,揭示了司法解釋在保持法律統一適用中的銜接與互補關系。
助學觀點
法律解釋方法的選用是否存在先后順序?若有的話該如何排序?
助學人林璐圍繞法律解釋方法是否存在位階的爭議,分享了諸多學者的不同觀點。法律解釋方法的不同可能會導致不同的裁判結果,如何確定適用順序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她提到,法律解釋方法的選擇本質上是價值判斷的抉擇過程,需結合立法原意、法律原文及社會需求進行綜合考量。
司法解釋出現空白和理解分歧時,如何尋求解決路徑?
助學人高仰虹提出,堅持主觀解釋論,以立法者在立法當時的立法精神為基準進行解釋;又要與時俱進,堅持從法理出發,結合解釋時的社會實際大膽裁量;回歸法條本身,綜合運用文義解釋、體系解釋、立法目的解釋等解釋方法。具體而言,以文義解釋為基礎,在立法原意與現實需求之間尋求動態平衡,通過科學論證實現法律適用的實質正義。
助學人邱晨帆從語言哲學視角切入,認為法律語言的開放性與發散性必然導致解釋分歧。他援引客觀解釋理論,認為法律解釋不應當局限于立法者的意圖。同時,他警示需審慎選擇分析工具,避免機械套用理論。司法解釋最終應回歸案件實質正義。
路漫漫其修遠兮
吾輩當上下求索
司法解釋的探索之路依然漫長
讓我們穿透文本
在求真之路上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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