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我剛剛踏入集美區檢察院,還沒經歷庭審現場,就被推上了辯論席,那是院里針對新人舉行的一場模擬法庭辯論賽。賽制并不復雜,一對一的控辯;辯題簡短,也是常見的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分;持方明確,對方同樣是零基礎的同事。就這樣,我在輕松的節奏中體驗了一把法庭論辯。
十來天后,雙城檢律辯論開戰。它是一場卷宗式辯論,案件事實也已歸納好。辯題雖然涵蓋新型犯罪手段,但爭議焦點仍然離不開盜竊和詐騙。我根據之前的經驗,準備好稿件,劃分了自由辯論的戰場,認為這樣足以臨場應對。然而,真正站上辯論席后,情況卻出乎意料。
當對手連環詰問"付款二維碼性質"時,我翻遍記憶也找不到金融領域的相關規定;當對方以"被害人沒有處分意識"撕開詐騙罪認定缺口時,我才驚覺刑法理論體系尚未在腦中建立坐標;當自由辯論環節陷入"機器能不能被騙"的漩渦時,我方知一個簡單的案件背后也是法治精神的深刻領悟。
對手的言語如冰雹般砸落,評委的皺眉似利劍懸空,讀秒器的滴滴聲蜂鳴般刺耳,那一刻的我止不住地惶恐,假使這一切發生在莊嚴肅穆的法庭上,我該怎么辦?
當天夜里,我不斷反思。辯論尚且不易,更何況是辦案呢?若拆解辯題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審查案卷時如何識破案件真相?若缺乏辯論場上不能抓住關鍵證據,怎能從閃爍其詞中捕捉關鍵矛盾?若未經歷數百次模擬攻防的肌肉記憶,出庭公訴時拿什么應對庭審質詢?
我想起前輩將案卷鄭重放在我面前的情景,"這件故意傷害案,被害人陳述有3處時間矛盾,監控錄像存在7秒盲區,傷情鑒定未排除陳舊傷可能……若在法庭上被追問這些,你怎么辦?"失敗與追問令我漸漸懂得:公訴人的底氣來自刑法典里倒背如流的條文,來自證據冊中反復研磨的細節,來自法理深處融會貫通的智慧。于是燈光下多了一個比對傷情照片的身影,書架上多了一本寫滿批注的《刑法一本通》,坐在公訴席上我才真正明白:法庭上沒有試錯的機會,任何疏忽都可能成為無法彌補的遺憾。
淬火成鋼,每一分案內案外的砥礪都為了多一份案件質量的保障。我們在訊問筆錄中仔細推敲每一個細節,就能減少一起冤假錯案的發生;我們在法庭中堅守每一分法理,就能為司法公正筑牢根基;我們在法律文書中斟酌每一字一句,就能讓當事人多體會一份司法溫度。胸前的檢徽承載著法治的期許,我們深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這正是我們檢察官向人民遞交的時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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