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賣房妲己劉佳,給36個男朋友在同一小區都賣了套房子》的帖子給的流量是真不少,路上刷會手機全都是這個新聞的推送鏈接。看朋友圈,不少人也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說:這才是銷冠的樣子!
其實事情不復雜,就是這個姑娘打著相親的旗號認識了一堆男性。說是先買房再同居見家長,買房的錢不讓男性一個人出,自己也出三萬塊的首付,而且不用加名字,后面會一起還房貸。
然后就是房子買了,姑娘跑了,那還要這房子干啥?所以一堆人去開放商退房才知道,好家伙,原來自己不是唯一受害者。一共三十六個,還都買的是這個小區,所以就找了記者,搞出來了這個新聞。
首先這東西能成為新聞的點,肯定是故事性拉滿。畢竟正常人看到36個人同意女朋友,肯定都想看看怎么回事。然后又是牽扯婚姻問題,房產問題,男女問題,都是網評最拿手的話題方向。
因此:
討論火熱,倒也正常。
但這事吧,應該關鍵還是在法律方向上。畢竟婚姻問題,在《》聊的的婚姻解釋編發布之后,算是給了個定調了,沒什么爭論意義。
所以這個案子的核心在于,明面上大家都知道這就是個“殺豬盤”,美女銷售騙男顧客買房子的套路。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說,要證明這是殺豬盤,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也就是:
開發商和劉佳之間的關系,
1、劉佳是不是員工?
2、有沒有拿提成?
3、是否是合作關系?
而這三個問題,其實大家還記得當時講《亮亮和麗君》的時候嗎?自從全名銷售這個概念提出來之后,銷售人員并不需要是開發商的員工,提成的支付方式也不一定需要以提成的名義發放。
所以想要證明美女銷售和開發商或者二級公司之間的業務關系,那就只能申請從“財稅”,從資金流水層面下手,看看美女銷售的資金流來源與去向,賬戶的資金增減是否符合收入情況。
但是想要從這方面入手就也有個梗,就是理由呢?已經說這個申請要怎么批復呢?以及說誰來申請,誰來審核,誰來批復,誰來執行呢?或者說更關鍵的:可不可以呢?
所以講到這其實這個新聞會火也就講完了,倒是大家可以一起關注一下后續。看看說到底這個案子后面是怎么處理呢?以此可以判定出一些很重要的節點信息。
最后說一下個人的看法。
其實在寫《》的時候就說了,男權女權吃的都是那群人,套路其實不太會變化。所以針對這個問題,其實就是說的:莫向外求。
騙局這種東西就像釣魚,撒下一片餌料,等待咬餌上鉤。與我們個人來說,與其去判斷到底這餌料里面有沒有魚鉤,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去咬這個餌料。君子不立危墻,這是最簡單的生存哲學。
騙局,
最怕你不入局,
還記得之前講嗎?
賭場最怕的就是你不來往,騙子最怕的就是你對收益不感興趣。很多騙術的基礎,都是以曬“收益截圖”作為開始。騙術的核心,其實就是網評的那句話:踏空,比虧錢更難受。
我在很早之前看卷宗的時候一直有過個好奇,為什么反詐和詐騙解析那么多,很多的騙局也真的很簡單,但是總是有人會受騙呢?后面看的多了,就發現其實被騙的人都有一個共通點:想贏。
想要贏騙子,
想要跟著騙子贏。
所以真說騙術有多么的高端嗎,不是沒有高端騙局,但其實就算是》這種局,說到底還是在“想贏”上下的功夫。因此反詐真的不需要寫太多,就是幾年前講《天道》說的那句話:
莫向外求,
能躲開90%的騙子。
剩下的10%,
最后說個題外話:
我看朋友圈真有不少的人半開玩笑半當真的把美女銷售當成了金牌銷售的典型,覺得要不學一學這個套路?以前倒也沒什么,現在這個案例給了這么多流量,也許結果將會影響到一些事。
因此笑笑無妨,可別真學。不然到時候門票,那可就貴的不行了。正經人家,何必跟騙子混在一起。今天評論區有個留言,我特別喜歡,但是也很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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