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莆田一起疑似騙婚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一名男子經媒人介紹結識女子,雖初次見面印象欠佳,但幾次接觸后雙方交往并舉辦婚禮,未領結婚證,男子支付了包括68.8萬聘金、20萬黃金飾品及其他費用,總計90.8萬元彩禮。婚后女子拒絕同房,打工時表現冷淡、夜不歸宿,最終離家與父母團聚。女子稱結婚迫于父母壓力,拒絕維持關系,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僅同意退還20萬,男方已報警,事件正在調查中。
此類事件并非個例,背后反映出諸多深層次問題。從法律角度看,騙婚與普通彩禮糾紛的界定模糊是關鍵。若被認定為騙婚,女方不僅要退還彩禮,還將承擔刑事責任;若是糾紛,男方只能去法院起訴討回彩禮 。在這起事件里,女方的一系列行為,如拒絕同房、夜不歸宿、離家后拒絕繼續維持關系,看似存在騙婚嫌疑,但卻難以確鑿地認定為騙婚行為。法律在這方面的界定標準不夠清晰,使得許多類似案件難以得到公正合理的處理。
從社會層面來看,高額彩禮的風氣愈演愈烈,成為此類事件頻發的重要土壤。彩禮本是傳統習俗,承載著禮儀往來、締結兩姓之好的美好寓意,在傳統農業社會,彩禮與嫁妝共同構成兩個原生家庭對新婚夫婦的經濟支持。然而,隨著社會發展,彩禮性質逐漸異化,部分地區彩禮從象征性禮儀異化為實質性經濟要求,甚至演變為財富比拼。在適婚男女比例失衡的背景下,一些心懷不軌之人便利用高額彩禮進行“騙婚”,將婚姻當作無本萬利的“買賣”。
在道德層面,騙婚行為嚴重違背了基本的誠信原則和社會公序良俗。婚姻本應建立在感情和信任的基礎上,是男女雙方對彼此的承諾和責任。而騙婚者將婚姻作為獲取錢財的手段,不僅傷害了對方的感情和利益,也破壞了社會對婚姻的美好期待和信任。這種行為若得不到有效遏制,會讓更多人對婚姻產生恐懼和不信任,影響整個社會的婚姻觀和價值觀。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頻繁發生,完善法律界定迫在眉睫。立法和司法部門應進一步明確騙婚的認定標準,細化相關法律條款,使司法實踐中有更明確的依據,能夠準確區分騙婚與普通彩禮糾紛,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處。同時,要加強對彩禮習俗的引導和規范。通過宣傳教育,讓人們認識到彩禮的本質,摒棄高額彩禮、攀比彩禮等不良風氣,回歸彩禮的文化本義。相關部門可以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合理的彩禮指導標準,引導人們理性對待彩禮。
該事件提醒我們,需要從法律、社會和道德等多方面入手,共同營造健康、和諧、誠信的婚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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