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黃浦區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經營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旨在支持和規范區內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的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谷子經濟”健康發展。
《指引》共 7 章 26 條,涵蓋經營資質、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未成年人保護、快閃活動規范等多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多條內容引發熱議,包括但不限于:
針對行業常見的“預售”模式,《指引》對企業“預售管理”專設條款予以規制,鼓勵經營者開發可供消費者查詢商品或服務實時狀態的小程序、APP、網頁等線上平臺,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針對行業常見的“一番賞”等銷售形式,《指引》指出經營者在有獎銷售前,應當明確公布獎項種類、參與條件、獎金金額、獎品品名、獎品種類、中獎概率等信息,不得變更,不得附加條件,不得影響兌獎。
針對“二次元”消費群體年輕化的特點,《指引》指出經營者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避免涉及暴力、恐怖、色情等不良內容。
針對“主題快閃”這一常見的二次元經營模式,《指引》從定義、經營者和場地出租方責任、食品類主題快閃所需資質許可等方面予以規范。
以下為《指引》原文:
黃浦區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經營合規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支持和引導本區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防范違法經營風險,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在黃浦區從事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經營活動的主體(以下簡稱經營者),包括以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為主要經營業態的、以促銷宣傳為目的零星開展相關經營的,以及為其提供推廣、策劃、營銷等服務的主體。
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是指基于動畫、漫畫、游戲、輕小說等二維文化內容開發的周邊產品和以運營和組織各類二次元衍生商品銷售活動的相關服務。如在主題快閃活動、二次元主題店、主題餐飲、電商、直播帶貨、動漫展等場景下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經營者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商業道德和公序良俗,履行經營者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倡導理性消費。
第二章 經營資質與基本要求
第四條 經營資質
經營者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及相關經營資質,確保經營活動合法合規。對于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商品或服務,經營者必須取得許可后方可開展相關經營行為。
第五條 商品與服務質量
經營者應確保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質量標準,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銷售、流通的商品或提供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服務。
經營者對商品或服務的描述應真實、準確,不得實施夸大、虛假宣傳或混淆性經營行為。
第六條 價格與收費
經營者應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合理確定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的價格。
商品和服務應明碼標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第七條 進口商品
經營者銷售進口二次元衍生商品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通過產品中文標簽、消費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費者進口二次元衍生商品的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安全警示等關系商品質量的基本必要信息,標注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
經營者以抽獎等形式開展的銷售活動,應以中文標明活動規則。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八條 盡職調查
鼓勵經營者開展知識產權風險評估,對知識產權權利保護范圍、商標搶注、商標權屬、專利權屬等爭議進行有效檢索、識別和預防,避免商標、專利在申請、使用、授權、許可、轉讓等方面的法律風險。
第九條 保護管理
經營者應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主動開展知識產權侵權監測。經營者在商品銷售、服務提供、店面裝潢、廣告宣傳等方面,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對自身知識產權有效期限、授權許可期限、授權范圍進行跟蹤管理。
第十條 創新運用
鼓勵經營者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知識產權運用,積極開展商標注冊、專利申請、數據產品知識產權登記。經營者應加強對授權生產、授權使用等行為的規范,明確授權時間、范圍、內容、方式等,需要使用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當依法取得授權。
第十一條 商業秘密保護
鼓勵經營者建立健全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對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四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
第十二條 按規定履行義務
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第十三條 預售管理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約定內容可包括但不限于:預售起止時間、預計發貨時間、商品款式顏色等。經營者銷售限定款、聯名款等特殊商品時,需明確發售數量、商品設計圖、尺寸參數及獲取方式等信息,避免消費者誤解,并在商品詳情頁、銷售頁面等顯著位置展示。
經營者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收款,并應當承擔預收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鼓勵經營者開發可供消費者查詢商品或服務實時狀態的小程序、APP、網頁等線上平臺,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 消費糾紛處理
經營者應當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向消費者公開投訴方式、處理流程等信息,及時解決消費爭議。
鼓勵經營者建立健全先行賠付、在線糾紛解決等機制,提高爭議解決效率。
第十五條 退換貨規則
經營者應明確退換貨條件和流程,確保在合理期限內為消費者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十六條 個人信息保護
經營者應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和隱私,不得泄露或濫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手段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
第十七條 有獎銷售
經營者在有獎銷售前,應當明確公布獎項種類、參與條件、參與方式、開獎時間、開獎方式、獎金金額或者獎品價格、獎品品名、獎品種類、獎品數量或者中獎概率、兌獎時間、兌獎條件、兌獎方式、獎品交付方式、棄獎條件、主辦方及其聯系方式等信息,不得變更,不得附加條件,不得影響兌獎,但有利于消費者的除外。
在現場即時開獎的有獎銷售活動中,對超過五百元獎項的兌獎情況,應當隨時公示。
經營者應當建立檔案,如實、準確、完整地記錄設獎規則、公示信息、兌獎結果、獲獎人員等內容,妥善保存兩年并依法接受監督檢查。
第五章 未成年人保護
第十八條 銷售限制
經營者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
向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銷售時,應通過線上或線下等方式確認已取得相關監護人的同意。
第十九條 內容管理
經營者應確保商品和服務內容符合未成年人保護要求,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涉及暴力、恐怖、色情等不良內容。
第六章 主題快閃活動
第二十條 主題快閃活動定義
主題快閃活動是一種基于動畫、漫畫、游戲、輕小說等二次元文化,在特定短暫時間與限定場地內,以限時性、沉浸式體驗為特色的主題商品銷售或沉浸式體驗活動。
第二十一條 經營者責任
經營者應和場地出租方簽訂有效合同,確保合同條款清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快閃活動起止時間并制定合理的售后處理機制,不得推諉、拖延、拒絕處理消費者投訴。
經營者租賃場地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或者通過宣講、抽獎、集中式體驗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消費者在經營者處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
第二十二條 場地出租方責任
場地出租方在活動前應嚴格審核主辦方資質,活動期間應監督主辦方運營。場地出租方等不得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場地出租方應當建立場內快閃活動經營管理制度,核驗、更新、公示經營者的相關信息,供消費者查詢。
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在快閃活動結束后,也可以向場地出租方主張要求賠償。場地出租方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第二十三條 資質和許可
涉及食品經營的快閃活動經營者應當在活動舉辦前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經營區域布局、經營項目、經營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入場食品經營者主體信息核驗情況等。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指引效力
本指引是對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經營合規作出的一般性指引,并非規范性文件。
本指引可作為本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務經營活動合規檢查與監管執法的工作指引。
第二十五條 解釋權
本指引由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實施日期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5年2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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