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凌晨,鄂州市鄂城區某小區內,一起突如其來的入室盜竊案打破了夜的寧靜,被害人鄧某在睡夢中被客廳的異響驚醒,起身查看時,與一名戴著口罩、身著深色上衣的陌生男子迎面相遇,該男子在鄧某的呵斥聲中倉皇逃離,消失在夜色中。鄧某隨即報警,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展開調查。
由于案發時間是半夜,現場光線昏暗,鄧某未能看清該男子的面容,為查明男子身份,警方調取、查看小區及周邊監控,發現頻繁進出小區的盜竊慣犯劉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偵破的序幕由此拉開。
"案發當晚,我就是在小區周邊閑逛。”面對民警的訊問,劉某辯解道。到案后,劉某矢口否認進入過鄧某家中,現場也未遺留指紋等有效痕跡,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同時,民警發現現場還遺留了一枚陌生鞋印。
"這個鞋印就是小偷到我家留下來的。”鄧某向警方表示。民警進行初步對比,發現劉某到案后穿的是一雙嶄新的鞋,明顯與現場鞋印不相匹配,劉某之前穿的鞋子去哪了?帶著疑問,民警再次開展偵查。
通過全城視頻追蹤,警方發現劉某從案發小區離開后曾進入一家服裝店,迅速換裝并將舊衣物丟棄,這一反常舉動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當天劉某隨意挑選了一件與身上上衣顏色反差明顯的外套和鞋子,并讓我將舊衣、舊鞋丟進垃圾桶。”店員向警方陳述了當時的情況。
警方立即趕往垃圾回收站,經過長達兩個小時翻找,成功找到了劉某丟棄的黑色上衣和鞋子,經技術比對、鑒定,劉某丟棄的鞋子與案發現場的鞋印完全吻合,這一關鍵證據成功鎖定了劉某的犯罪行為,真相終于浮出水面。
"我當晚與妻子爭吵后無處可去,誤入鄧某家中只是為了找個沒人的地方睡覺,并非實施盜竊。”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后,劉某又作出新的辯解。
承辦檢察官通過深入分析,揭開了這場“換裝秀”背后的真相。首先,劉某曾有盜竊前科,其作案模式與本案高度相似;其次,鄧某家門口貼有對聯、擺放著小孩玩具,明顯有人居住;最后,劉某即使想休息,可以選擇在車內、賓館內等休息,而其深夜翻到頂樓,到別人家中休息的辯解與常理不符。
經過檢察官釋法說理,劉某認罪認罰,經鄂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5年2月14日,鄂城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來源:綜合鄂城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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