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鄒城這起“學生喊老師名字被扇9耳光”事件說到底不僅僅是體罰方面的問題,更是一個關于“權力越界”的警示性案例。而且其實這反映出在某些教育場景中,權力的邊界需要更加明確地界定,否則容易引發類似的沖突事件。
老師能不能管學生?當然可以。但問題是,管到哪一步是教育,管過了就是侵權。一旦跨越那條線,教育者身份就不再是“引導者”,而成了“施害者”。
喊名字不禮貌,這可以講。但扇耳光、打進醫院,甚至還說“嘴賤該打”這就不是教育,是濫用職權。更何況整個過程發生在操場眾目睽睽之下,孩子還兩次道歉,老師卻越打越兇。誰給了這樣的底氣?是誰讓這位老師以“尊嚴”為名拿學生的身體出氣?
要引起警惕的是,有些教師經常把“教育權”當作“懲戒權”,接著又把“懲戒權”進一步擴展成“動手權”。好像只要站在講臺這個位置上,就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再自我反省了。另外在學校里面,“老師打學生”的問題通常都是悄悄地處理,只是敷衍地“調換崗位”“私下解決”,這使得本來應該受到限制的權力依然在不斷增大,持續擴散。
學校對教師行為的邊界把控,如果一旦松弛,學生權益,就會淪為犧牲品。今天是耳光;明天是什么?老師一怒之下,摔手機打頭部扯衣服甚至出現更極端的行為——其實這不是杞人憂天,而是一個個真實案例,已經在發生。
這也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在教育系統內部,到底究竟有沒有一套清晰的、明確的教師權力邊界機制呢?
是否有真正落地的教師行為規范?
是否有獨立、公正有效的學生申訴通道?
還是一旦出事,永遠都是“調崗+賠錢+息事寧人”的老套路?
一個沒有邊界意識的老師,遲早會把“教書育人”變成“傷人毀人”;一個沒有監督機制的系統,遲早會把個體失控變成集體潰堤。
教育不是威權游戲,更不是權力秀場。老師的身份從來不是“可以打人”的豁免卡,也不是“情緒爆發”的免責盾。管束學生行為的同時,更要先守住自己的行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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