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毒品”是絕對的禁區,中方對毒品的態度,也是絕對的零容忍。最近,中方就對四名加拿大毒販,依法執行了死刑。
謝倫伯格被判死刑
消息一出引發了加拿大政府的強烈反應,表明其對公民在海外法律問題的關注和立場。這場看似普通的司法事件,實則是近代以來東西方禁毒史最激烈的觀念對撞,更是后疫情時代國際秩序重構的微觀鏡像。
在加拿大外交部長梅拉妮·喬利譴責聲明的同一緯度,廣東虎門海灘的銷煙池在春日暖陽下泛著粼粼波光。1839年林則徐在此銷毀237萬斤鴉片時,不曾想到兩個世紀后,他的精神遺產仍在定義著現代中國的禁毒基因。
這種歷史記憶的當代投射,在222公斤冰毒走私案中具象化為鋼澆鐵鑄的司法意志。當加拿大籍毒販謝倫伯格的辯護律師援引"人道主義原則"時,中國檢察官翻開《刑法》第347條——這個凝結著虎門銷煙、鴉片戰爭、東亞病夫三重創傷的法律條文,將50克冰毒與死刑直接掛鉤的嚴苛,本質上是用制度剛性構筑的文明防波堤。
反觀加拿大,2018年《大麻法案》的通過撕開了西方禁毒史的裂縫。這個將大麻產業資本化的決策,表面是"降低執法成本"的治理創新,實質暴露了北美社會治理的結構性困境:當資本邏輯滲透公共政策,每年預計4.3億加元的稅收,正將"毒品無害化"包裝成進步主義的糖衣。
加拿大毒品合法化
在渥太華的抗議聲明中,"雙重國籍"成為焦點訴求。但翻開《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第36條,屬地管轄原則早已為這場交鋒寫下法理注腳。更具戲劇性的是,加拿大自身在2023年修訂的《引渡法實施細則》中,剛剛強化了對境內外國毒販的司法管轄權。
這種雙重標準在孟晚舟事件中早有預演。2018年華為高管在溫哥華機場被扣押時,加方對"司法獨立"的堅持,與如今要求"法外開恩"的姿態形成諷刺性對照。數據顯示,近五年中國法院審理的涉外毒品案件中,加拿大籍占比從2018年的7%攀升至2024年的19%,這種陡增曲線恰與北美芬太尼危機爆發時段重合。
更值得玩味的是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公約》的締約國義務。中國作為最早簽署國之一,每年繳獲毒品量占全球總量34%,而加拿大雖同為締約國,其2019-2024年截獲的芬太尼原料卻銳減62%——這種數據反差,將司法主權的爭論推向了國際責任維度。
這種認知錯位折射出更深層的文明斷層。當中國對毒品"零容忍"政策時,加拿大正在承受大麻合法化帶來的次生災害——青少年吸食率五年間飆升47%,相關精神疾病診療支出突破23億加元。東西方對"自由"的界定差異,在溫哥華街頭游蕩的癮君子與云南邊境緝毒警的槍聲中,裂變成兩個平行世界。
對毒品零容忍
此次事件不僅是一起簡單的法律案件,更是中加兩國關系中的一個重要節點。近年來,中加關系因貿易、外交等多方面因素而變得緊張。此次事件的發生,可能會進一步加劇兩國間的摩擦。加拿大政府的強烈反應,可能會被視為對中國司法主權的挑戰,而中國方面則可能認為這是對其法律制度的不尊重。
總之,中加之間的這場交鋒,實為兩種文明敘事的世界觀碰撞:一方在資本異化下將毒品變成商品,用“自由”之名行荼毒之實;另一方以生命至上為準則,用法治筑牢文明防線。當渥太華的議會大廈里飄出大麻氣息時,北京天安門廣場上“人民英雄紀念碑”的禁毒浮雕正無聲訴說著一個真理——對毒品的任何寬容,都是對文明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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