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部羅生門,各說各話。
這幾天本臺的私事比較多沒來更新的不及時,今天忙完,刷了會公眾號,偶然發現了一篇文章《抵制張煜這種建筑師》,張建筑師這是干了什么,讓人家指名道姓的抵制。
點進去一看說到底還是因為錢。
節選一段原文哈:
張煜,2020年6月入職公司任建筑施工圖審圖師,2023年9月13日應按地產公司要求提交某項目建筑專業審圖意見時,惡意主動離職,不提交審圖意見成果,不做任何的交接工作,當天玩消失。經多位公司同事與其聯系溝通,均不予配合工作交接,對公司及項目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張煜只擅長精細化審圖,對建筑方案設計及地庫設計等不熟。在審圖業務嚴重收縮情況下,公司跟張煜協商對其工資進行調整。并讓張煜重新學習提升綜合能力,才能與實發的工資匹配。
2023年7月,公司再次調整了張煜的工資,張煜發現其工資比其他同事都低,心生不滿,要求公司漲工資。公司提出工資是按大家的貢獻度實發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模式,鑒于張煜技能有限,只能拿最低的工資,審圖業務增加時再提高工資。2023年9月份某項目啟動,張煜在應提交成果的當天直接玩消失。
勞動仲裁后,公司不接受勞動仲裁結果(盡管仲裁賠償費用比張煜原先主張的少30%),張煜也不接受,隨后這個案件進入司法訴訟階段。張煜首先提出訴訟,公司應訴。公司也打算起訴張煜,律師認為可在張煜的起訴案件陳述事實爭取利益,因此針對勞動仲裁的結果,公司沒有起訴張煜。
一審法院基本維持勞動仲裁的賠償金額,略少幾千元。公司認為張煜主觀惡意離職對公司及項目造成了經濟損失,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公司舉證并委托律師進行申訴,遺憾的是一審法院沒有采納。因此,尊重法院,但要對張煜進行職業道德的嚴厲譴責!
以上都是公司的發言,還有幾條本臺就不羅列了,原文點擊文末的閱讀原文直接跳轉。
本臺又學了幾個新詞,惡意主動離職,尊重法院。
當然張審圖師自己也有話說:
事實就是這公司惡意欠薪導致我被迫離職,仲裁委及法院均已判我勝訴,要求公司支付我工資及補償金,不支持公司誣陷我惡意離職的說法?,F在法院對公司老板進行強制執行,但該老板因涉嫌轉移財產而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及限制高消費(網上能查到),既然對方公布我名字,我也公布對方名:劉洪樟,深圳市沅力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還有其他同事因為被惡意欠薪而去維權)。
各位看官有什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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