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興起,掀起了一股瘋狂的AI寫作風,不得不承認,用AI寫作的東西談不上風格獨特,觀點鮮明。世界絕對的中規中矩,總能略帶驚喜,特別是文章中的一些詞藻啊,華麗的令人拍案叫絕。一時間,用AI寫作似乎才是人間主流,但是像所志國老師這種堅持原創的營銷策劃專家,反而顯得與現實格格不入。
一些所謂的AI寫作培訓專家,更是借此機會大肆宣揚瘋狂割韭菜。誘導著大家摒棄大腦思考,都用AI去寫作。所志國老師在此鄭重的指出,利用AI寫作雖然便捷,但是存在著非常巨大的雙重風險。輕則被維權,重則可能賠的傾家蕩產。
一、內部應用隱藏法律風險
目前AI寫作主要應用于:企業內部的場景應用:會議紀要、財務報告、合同模板、工作日志、總結、匯報等標準化文檔。如果內部應用,卻也無傷大雅。可是一但內容外發,其風險就處處存在。
某咨詢公司使用AI生成的行業分析報告,被發現70%的圖表數據,直接復制自競爭對手的公開年報。而制作分析報告的員工,肯定也是蒙的。明明是AI抓取的,怎么這么巧就抓到競爭對手的電腦里去了?這事,渾身都是嘴,這事也解釋不清。
某科技公司推出的“AI助手”,能生成標準化的紅頭文件,但其內置模板數據庫中很多內容,都涉嫌抄襲政府公開文件。而用戶在不知名的情況下,還在欣欣然的因為省時省力而竊喜,一但被追責豈不是無辜之極?
二、外部應用容易被動炸雷
另一方面,AI寫作廣泛應用于論文、自媒體、網絡小說和圖書出版等領域。某網絡文學平臺數據顯示,2024年由AI輔助創作的小說占比已達27%,但其中13%因內容同質化被讀者投訴。與網絡小說被讀者投訴相比,其更大的隱患則根本不為大多數人所知。
利用AI寫作的人則沾沾自喜,因為因為互聯網,搜索引擎上根本無法搜索到自己利用AI寫作的內容,自認為高枕無憂。而且效率之高,簡直是“印錢工具”。而實際上,AI根本不具備獨立思考和創作的能力,永遠不可能再寫出鹿鼎記或者射雕英雄傳這類的內容。但卻可以利用蠕蟲技術和重組構造,按照指令和大綱,深入挖掘一些利用傳統搜索引擎找不到,但其實已是他人版權的文章重新組合。
例如:2023年6月28號,位于北加州的Clarkson律所對OpenAI提起了集體訴訟。指控OpenAI在訓練大模型時從網上抓取的數據,嚴重侵犯了16名原告的著作權和隱私,要求賠償30億美金。克拉克森訴訟的核心主張是 OpenAI 的整個商業模式都是基于盜竊。事隔整整3年,可悲的是我國的大量網文作者,居然還以為是AI在為自己寫作,豈不知自己一直是在被動利用“AI偷文”。
三、專業團隊用AI寫作玩“仙人跳”
沒錯,利用AI玩仙人跳,聽起來是不是,毀掉了你的三觀,但這一幕其實早就出現了無數次。 AI寫作的本質是數據重組,其生成內容依賴于訓練語料庫的合法性。所以,不僅僅是文章,還有劇本,影視,歌曲,都有專業的團隊,利用AI的數據抓取習性。,故意上傳大量的原創內容,然后面對互聯網開放數據庫,在利用AI實時監控抓取自己內容的用戶。一旦發現對方采用了自己的文章,并且進行了發布或者發表,就立刻會有專業的律師對其進行法律維權。
特別是利用AI抓取的數據和內容,進行了圖書出版,那種賠償金額真的會讓作者傾家蕩產。如果只是發表著公眾號等自媒體上,你認為刪除了就高枕無憂,那你就太樂觀,太幼稚了。對方在起訴你之前早就進行了證據留存,那個時候除了乖乖交錢之外就只能低聲下氣的希望對方少要點。
不用懷疑,對方有絕對專業的版權維權律師團隊等著你。你根本坐視不理,不去面對開庭,那你就等著收處罰通知就好了。2024年某百萬粉絲科技博主因未聲明使用AI生成視頻腳本,遭原創作者索賠80萬元。2024年AI生成內容侵權案件同比增75%,超60%涉及商業用途,賠償金額從數百元至數萬元不等。
所志國老師認為,AI寫作處于應用人群爆發式增長和技術模型野蠻式開發的并存狀態。無法從某一個角度主觀的去認定對錯,畢竟已已經超出了人們的傳統認知。就像電子商務突如其來,改變大家消費習慣一樣,利用AI寫作對于普通人來講,只是為了提高效率便捷。而作為整個社會應用來講,還需要,法律,技術,應用的三方協商。使AI能從“版權被動竊取”進化為“商業價值共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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