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女朋友做情感咨詢,我問她,在具體咨詢過程中有發現什么比較反直覺的事情嗎?
她說,有種結婚一兩年就離婚的夫妻——一般相親認識,雙方各方面都配,拎清了算誰也不吃虧的那種,讓他們下定決心分道揚鑣的往往并不是諸如出軌/欠債這樣的重大事項,而是他們很容易一兩年就離婚,隨便多吵兩次架,就覺得日子沒盼頭了,不想過了。
她總結為:其實就是互相不喜歡。
我覺得還是蠻震撼的……封心鎖愛的風都在網上刮了多少年了,所有人都會告訴你卡死條件然后理智入局怎么著都不會輸太慘(這種門當戶對又無愛的婚姻在網上堪稱模范),但是沒人告訴我們,理智入局確實不會輸太慘,但你會哪怕輸一丁點也想跑路。
你輸一丁點就想跑路,對方輸一丁點就想拉倒,所以會出現結婚一兩年就速速離婚這種有點兒戲的結局——你看,都到了選擇伴侶要把家庭資產、雙方收入、父母養老金放到一起精算的年代了,最后真正能支撐場面,讓你們決定走下去的,還是大家都一致覺得不重要的東西:喜歡。
或者說,是一種發源本心的、生理性的喜歡。
我們選擇伴侶都反復看人家的學歷、家境、工作,結果最后偏偏是你沒太在意的它,幾乎支撐起了一切莫名其妙搖搖欲墜的關系。
作為生理性喜歡的“受害者”,我想說,生理性喜歡是一件你的基因在為對方瘋狂賦魅的事情,體驗過就會知道,你根本無法抗拒。看見他就心情愉悅,想過去貼一貼,抱一抱,能聞得到他身上好聞的氣味,喜歡跟他共處一室的自然安心,他嘴巴嘟嘟囔囔嚼個餅干你都覺得無敵可愛。你簡直就是被對方周身磁鐵一般的能量場給吸引過去,這近乎是一種動物直覺。
而我有個暴論是:人一生要經歷至少一次生理性喜歡,才能有機會完成最終對愛情祛魅的課題。
沒有遇到過生理性喜歡的人,就等于沒有「過情關」。沒有過情關,但是安穩地繼續人生,結局有兩種,第一種是一輩子追求事業、或者沉浸于柴米油鹽,安定地過下去(be like,從沒見過光明,所以可以忍受黑暗);第二種是前面波瀾不驚,但是中間遇見,被對方激發,驚覺“原來愛人是這種感覺”,然后就是老房子著火,三十幾歲、四十幾歲,你都有可能在旁人鄙夷的目光中跟對方愛得死去活來。
當然,追求幸福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的人就是平衡大局,舍棄了生理性喜歡,專心搗鼓其他的人生事項,不愛任何人,那也沒有錯。
但是就我來講,我是拒絕不了生理性喜歡的——雖然愛情的最終結局都是祛魅,但是對人賦魅的過程還是非常值得體驗的。我還是想追求那種本能的快樂,當我跟一個人在一起,覺得舒服、開心、空氣都好像是粉色的,就好像我的基因都在向我咆哮“就是他!就是他!”,我真的會緊緊地跟隨他的。如果好不容易遇到喜歡的人都不去盡情快樂,那人這一輩子還有什么意義可言!
之前看一個網友發帖說,如果你非常喜歡跟一個人共處一室,即使你們一言不發,即使你們各做各的事情,但他在視線范圍內你心情就會變好,變得溫暖跟平靜,那一定要珍惜這個人,他很有可能就是那個「對的人」。
不說對不對吧,但那的確有點近乎命運的感覺。那是你無法左右的能量場在告訴你,那是你的基因在瘋狂地提示你,而眼前這個人,你們之間可能有許許多多的抓馬戲,有困難有誤解有口不擇言分分合合,但最后如果你們真的,能互相陪伴得比較久一點,可能真的就只靠生理性喜歡,靠「你的基因選擇了他的基因」,這種東西,來神奇地延續故事了。
不要低估生理性喜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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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豆瓣電影《誰可以這樣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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