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一位四川女孩李微漪在草原上撿了只小狼崽,
取名格林,像養兒子一樣把它帶回成都。
那時候誰也沒想到,這一人一狼的故事會這么揪心。
10年后,她費盡心思讓格林回到草原,成了狼王,
可再見面時,它眼里已沒了當初的依賴。
結局讓人心里酸酸的,不是因為格林變了,
而是這背后藏著太多無奈,牧民、狼群雙方其實都只是為了生存。
2010年,七月的諾爾蓋草原綠得晃眼,
此時才3個月大的格林一到那兒就撒了歡兒跑。
李微漪看著它在草地上打滾,心里既高興又酸澀。
她知道,格林得學會自己活下去。她開始教它捕獵,
可格林之前都是她喂到嘴邊的,連只兔子都抓不住。
她沒辦法,只能逮些老鼠兔子堵在洞里,再把格林推進去。
第一次抓到獵物時,格林叼著兔子跑過來給她看,那眼神像個討表揚的孩子。
為了讓格林適應,她跟男友干脆住進了山里。
日子過得苦,冬天一來,山上冷得刺骨,她病倒了。
格林那晚跑出去,回來時嘴里叼著只兔子,放到她身邊,眼巴巴地看著她。
她吃不下,可那份心意讓她眼眶發熱。
病實在扛不住,她回了成都治病,格林追著車跑了好遠。
病好了之后,她又重新找到了格林,它看到她,尾巴搖得跟風扇似的,
可她心里清楚,格林長大了,得放手了。
李微漪開始逼格林獨立,她不再喂它,
有時候還偷偷拿走它藏的食物,想讓它學會自己找地方存糧。
可格林傻乎乎的,還是把吃的放回原處,像故意留給她似的。
有一次她踩進冰窟窿,腿動不了,格林跑出去找了匹馬回來。
她不知道它怎么做到的,可那匹馬救了她,
那一刻,她多想永遠跟格林待在一起。
春天到了,狼群開始交配,是格林融入的最好時機。
她找到狼群,把格林推出去。
可格林不肯走,在她身邊轉來轉去,她狠下心推開它,眼睜睜看著它跑向狼群。
沒多久,牧民找上門,說格林吃了他們的羊,拿著獵槍要她交出來。
她護不住,只能喊著讓格林跑。
格林回頭看了她好幾眼,才鉆進山里,她賠了錢,牧民才罷休。
幾年后,李微漪又回了草原,聽說格林當了狼王,她心里挺欣慰。
她遠遠看到它站在狼群里,威風凜凜,可它沒跑過來。
她喊它名字,它回頭看了一眼,沒動。
后來獵人來了,狼群跑進深山,格林卻留下來,走到她身邊。
她抱了抱它,槍聲一響,她松開手讓它跑,那是她最后一次摸到它。
她倆相遇的故事得從2010年4月說起,
春天的草原上風吹得草浪翻滾,一群狼正迎來新生命,是六只可愛的狼崽。
那場面看著挺溫馨,小家伙們嗷嗷待哺,狼王忙著四處找吃的。
好景不長,草原上的食物越來越少,動物們都跑光了,狼群日子不好過。
狼王為了讓老婆孩子活下去,只能硬著頭皮下山,盯著牧民的羊群打主意。
狼其實挺怕人的,能不惹就不惹,可餓到這份兒上,它也沒轍了。
結果呢,狼王剛下山沒多久,就踩上了牧民放的捕獸夾。
那夾子死死咬住它的腿,疼得它嚎叫不斷。
為了逃命,它硬生生咬斷了自己的腳,可還是跑不掉。
牧民追上來,手里的家伙可不是擺設,沒幾下狼王就倒下了。
血流了一地,皮毛被剝下來掛在牧民家門口,成了他們的炫耀資本。
狼王死了,狼后還在山上等著丈夫回來,可它等來的只有絕望。
母狼沒奶水喂孩子,餓得沒辦法,只能自己下山找吃的。
看到狼王的尸體時,它眼睛里的悲傷誰都能感覺到。
讓人沒想到的是,伴侶的死亡令母狼也無法接受,
竟選擇了跳崖殉情,兩只狼共赴黃泉去了。
狼王沒了,狼后也走了,山上那六只小狼崽徹底成了孤兒。
沒有爸媽護著,餓得嗷嗷叫,一個接一個沒了氣息。
到最后,只剩下一只瘦得皮包骨的小狼崽,躲在草叢里瑟瑟發抖。
這就是格林,故事的主角,它活下來了,可這開頭實在太慘了點。
李微漪是個成都的畫家,畫野生動物特別拿手。
那年她跑到諾爾蓋草原找靈感,想近距離看看大自然的真面目。
結果在山下,她瞧見了一張新鮮的狼皮,毛色還泛著光澤。
牧民得意地跟她說,這是剛打死的狼王,還順嘴提了母狼殉情的事。
原來動物的感情也會如此深厚,
這件事深深地觸動了李微漪的內心,
她感到既悲傷又無奈。
她是個心軟的人,畫畫時總能感覺到動物的靈魂,
聽完這話,她腦子里全是那頭母狼跳崖的畫面。
李微漪在向牧民打聽了狼的消息后,得知還有狼崽沒死完,
這下她坐不住了,不能坐視這條鮮活的小生命消失,她立馬往山上趕去。
山路不算太陡,她找了好一陣,終于在草叢里發現了那只小狼崽。
格林當時瘦得只剩一口氣,看到她還張嘴吼了兩聲,想嚇跑她。
可那聲音細得跟小貓似的,哪有半點狼的威風。
李微漪蹲下來,手輕輕摸了摸它的頭,格林沒躲,反而蹭了蹭她的手心。
那一刻,她心里就認定了,這小東西不能扔在這兒等死。
她把格林抱在懷里,給它取了個名字,叫格林。
帶著它回了成都,家里男友第一眼還以為她撿了只狗崽,
結果知道真相后,整個人都炸了。
養狼在城里可不是鬧著玩的,
鄰居發現了怎么辦,萬一咬了人怎么辦?
可李微漪主意已定,她相信自己能把格林養好。
那時候的格林還小,毛茸茸的,
叫聲也跟小狗差不多,她心里滿是疼愛。
格林在成都的日子,剛開始還挺平靜。
它小時候吃奶瓶,長得跟狗崽差不多,
鄰居路過也就笑笑,沒人往狼身上想。
李微漪每天喂它,陪它玩,晚上睡覺都讓它窩在床邊。
時間一長,格林把她當媽了,黏得不行。
可狼畢竟是狼,幾個月過去,格林的模樣變了,
爪子大了,牙尖了,嚎起來也不像狗叫那么簡單。
最明顯的是它愛吃生肉,每次李微漪拿塊肉給它,格林眼睛都亮得嚇人。
男友看著格林的變化,心里越來越慌。
有一次格林趁他們不注意跑出去,在小區里轉了一圈,幸好沒惹事。
可回來后,男友跟李微漪吵得不可開交。
他覺得這狼遲早得出事,勸她送動物園得了,
李微漪卻舍不得,她知道動物園里格林不會有自由。
她想的是,格林得回草原,那是它的家。
可要把一只城里長大的狼崽放回野外,哪有那么容易。
她跟男友商量了半天,最后拍板,帶著格林回諾爾蓋。
2018年的時候,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版了,
這些她與格林的經歷,像是一面映射出人與自然的鏡子,
故事足夠真實,讓人看完后久久不能釋懷。
2020年,李微漪聽說格林老了,又去了趟草原,
她站在山上唱起以前常唱的童謠,遠處有只老狼回頭看她。
它嘴里叼了根腰帶跑過來,那是她當年送給格林的。
她看著腰帶,眼淚止不住。
格林放下腰帶,轉身走了,沒回頭,她知道,這緣分到頭了。
牧民說,格林的后代沒幾個活下來,草原上狼越來越少。
她站在那兒,看著山里,心里全是格林的身影,
想著它這一輩子,也想著人跟自然到底該怎么相處。
草原上的牧民、羊群、狼群三方都是在為了生存,努力的活著。
牧民養羊是為了生存,狼的生存空間受損,進而向牧民的羊群襲擊也是為了生存。
牧民們捍衛自己的財產和生命安全打死野狼,同樣也是如此。
人與大自然總要有個均衡點,雙方不管誰打破了這一點,都將會遭到另一方的反攻。
這也是為什么,我們總在說,人與自然 要和諧相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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