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良藝 通訊員 陳毅清 容蒙妮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桂平市司法局借助重大疑難矛盾糾紛集中會診研判機制,成功調處西山鎮A村與尋旺鄉B村之間歷時七年的墳山糾紛積案。該糾紛始于2018年,因山林地界爭議及樹木砍伐問題而引發,跨區域、涉眾廣、證據復雜、雙方訴求差距大。盡管當地司法所曾組織雙方開展多次調解,但始終未能達成共識。
今年清明期間,司法所工作人員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團隊采取“背靠背”調解方式,分頭安撫雙方情緒,并提出“經濟補償雙向約束”方案,把經濟補償責任與法律責任掛鉤,最終促成雙方認可調處方案,成功化解糾紛。
桂平市司法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托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多措并舉,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多元調解。
在充實調解力量方面,各鄉鎮(街道)司法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吸納老干部、老黨員、老軍人等力量,并邀請掛職律師參與,有效提高調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為提前排查糾紛,各鄉鎮(街道)司法所聯合轄區派出所、村委會等對歷史遺留墳山糾紛進行“拉網式”排查,向村(社區)群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對墳山糾紛相關典型案例進行解讀,引導群眾依法依規開展祭掃活動。
此外,桂平市司法局充分發揮“所所聯動”機制優勢,持續推進派出所、司法所矛盾化解聯調聯動,對久拖未決的疑難墳山矛盾糾紛進行集中會診研判,逐件落實責任部門、擬定調處措施、制定風險預案。調解過程注重多元共治,以司法所為主導,為調處工作提供法律支撐,確保調處協議合法有效;派出所全程保障調解秩序;村(居)委會負責動員,發揮鄉賢能人的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推動協議落地。同時,推行矛盾糾紛回訪制度,對組織開展過調解工作的墳山糾紛,落實專人跟蹤回訪,不斷提升糾紛化解質效。
在“三月三”和清明假期前后,桂平市司法局成功化解墳山糾紛29件,實現法律剛性約束與鄉情柔性疏導相結合,為鄉村振興與平安建設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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