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百五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之規定,本院擬對有規避執行、拒不申報財產等行為的9名被執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精神,本院正告預拘留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本院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構成犯罪的,將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向桐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提供線索,本院對舉報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桐城市龍眠街道雙擁路9號桐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聯系電話:0556-6868110;0556-6207001。
桐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9日
▌來源:桐城法院
▌責編:木子 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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