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電詐團伙和網詐團伙,開始變換詐騙洗錢思路了。過去詐騙成功,一般受害人都是銀行轉賬,然后犯罪團伙通過下線洗錢崽,進行分散轉賬,然后柜臺取現金。但是現在銀行對于取現的監管越來越嚴格,所以新套路詐騙成功之后,犯罪分子已經開辟了洗錢新途徑,就是利用不知情的民眾,也就是白名單客戶,取現金或者購買高檔商品的方式來洗錢,最終取得贓款。
廣西大媽王某,之前在線下朋友的幫助下,下載了一款“扶貧APP”,里面不斷發布“買金任務”,幫助買黃金,就能得到所謂的“扶貧款獎勵”,買的越多賺錢越多,之后再將黃金按照指示快遞給收貨方。雖然事情有點蹊蹺,但是王某認為自己沒做啥壞事,就是跑腿買東西而已。
于是她按照指示,千里買火車票到北京,按照指示在北京的金店中購買黃金飾品。因為心里發虛,所以買黃金的時候哆哆嗦嗦的。也不像普通客戶要進行挑選和比較,而是一口氣掃了50萬元的貨。金店的店員在后臺報警,廣西大媽想到在北京大都市金店買上幾十萬的黃金,不會引發注意。但是他可不知道北京民眾的警惕性才是最高的!
警方到場詢問,王某還佯裝鎮定,笑嘻嘻的講,他認為現在黃金價格是低位,所以入手購置一些黃金。那時候黃金每克已經600多元了,民警給她指出涉嫌洗錢的嚴重性,她還不以為然:“我就是在網上看到的就掃碼參加任務了”。
2006年刑法第312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且不知處罰是非常嚴厲的。犯洗錢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王某其實明知是涉嫌違法犯罪活動,還去按照指令執行,那就屬于從犯了,未來會受到刑事處罰。如果是被騙去做了,有可能僅僅是治安處罰?,F在對于反洗錢電詐網詐的打擊非常嚴厲,大媽這一次可是撞到槍口上了。為了掙那么一點微薄的做任務給予的報酬,廣西大媽最終把自己送入了北京的看守所。
在她上警車的時候,還渾然不知,仍然笑嘻嘻地進行辯解。他可不知道,涉及到洗錢罪不但要坐牢還要罰款的。也就是說大媽不但沒有賺到錢,還要搭上路費,還要被罰款,還要去坐牢!
廣西大媽王某是知道了而去幫電詐犯罪分子洗錢,但是有時候民眾是不知道,而被利用去洗錢。不過事出反常即為妖。如果提高警惕,仍然可以避免很多麻煩。電詐分子現在也是動腦筋,會誘騙受害者委托跑腿小哥來運送現金,之后再安排線下的洗錢團伙收取現金。的方式進行贓款的洗錢活動。
不過現在他們碰到了越來越多的機智小哥,江蘇南京跑腿小哥在一個月內已經遇到第2單了,我們可以感受到電詐和網詐團伙仍然現在比較猖獗。小哥接受了一項任務,去收一個禮盒送到指定地點,不過小哥覺得禮盒分量不對,于是小哥直接帶著禮盒到了派出所。
在警察的見證下,共同打開發現有7萬現金。警方調查,這是一位女子花60元的高價請跑腿小哥的,警方安排跟隨準備抓捕收件人,而收件人發現警察后撒腿就跑,但是最后還是被成功抓捕。
受害人真的是被詐騙分子洗腦了。怎么可能做投資理財或者其他的活動,要讓自己取出現金,而且做好偽裝讓快遞小哥送出呢?這種奇奇怪怪的舉動,難道不感覺到異常嗎?
大家要小心,多多學習反詐知識,遠離詐騙活動,看好自己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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