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白銀會寧縣男子劉某,2019年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今年年初,他在網上認識了男子張某,對方稱自己在駕校“有熟人”,考科目一和科目四時可以得到“照顧”。雙方在見面接觸后,劉某信以為真,還將自己的手機交給張某進行操作并配合人臉識別。然而,劉某遲遲沒等到考試通知,且發現自己通過網絡出現了12萬余元的不明貸款。
4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近日,會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將張某抓獲,并依法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底,劉某因醉駕被交管部門吊銷駕駛證。2025年1月底,劉某在網絡認識了張某,并了解到其能幫助快速恢復被吊銷的駕駛證,劉某便動了心思,主動與張某昵稱為“峰哥”的微信互加好友。為騙取劉某上鉤,張某謊稱自己之前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但在科目一、科目四考試的時候得到了駕校內部熟人的“照顧”,很快得到了恢復,劉某對此信以為真。
▲張某與劉某的聊天記錄
2月14日至2月20日期間,在張某的要求下,劉某多次前往會寧某小區附近跟隨張某學習科目一理論知識,張某還專門購買了一輛無牌照二手車供劉某上路練車。學習期間,張某告訴劉某駕考系統需人臉識別,理論學習需刷臉打卡。出于對張某的信任,劉某將手機交給了張某進行操作,并配合張某多次進行人臉識別。
然而,劉某遲遲未收到考試消息,其間又發現自己農行App等平臺出現不明貸款,意識到可能被騙的劉某于3月18日到會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警。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開展偵查工作。經查,張某在得知劉某急于恢復駕照的事情以后,為騙取劉某錢財,張某虛構自己駕校“有熟人”等事實,后編造理由欺騙劉某提供刷臉驗證,使用劉某手機上的微信微粒貸、農行App等平臺貸款12.36萬元后轉到自己的賬戶。
其間,為了確保“安全”,張某使用劉某的電話號碼注冊了新的微信號,隨后將該微信昵稱改為“峰哥”與劉某進行聯系,并在劉某的手機上刪除之前以自己身份信息注冊的昵稱為“峰哥”的微信。同時每次轉賬后,張某也會第一時間刪掉劉某手機上收到的支付短信提醒和轉賬記錄。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
編輯張尋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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