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等5部門《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許昌市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具體公告如下:
一、活動時間
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先到先得,資金使用完畢即活動結束。
二、補貼標準和補貼對象
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來源權屬明確且配備車載電池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含無牌),并在許換購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分檔定額立減補貼,即單個消費者消費1000元(含)至1500元(不含),一次性補貼300元;1500元(含)至2000元(不含),一次性補貼400元;2000元(含)及以上,一次性補貼500元。每位消費者可享受1次以舊換新補貼(即同一身份證只能使用1次),交舊和購新須為同一人。
三、消費者參與流程
(一)消費者前往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交售舊電動自行車(交舊含無牌,不限品牌,蓄電池等主要配件完整),取得商家開具的回收證明后(具體樣式見附件1),即可獲得補貼資格。
(二)消費者在銷售商家購買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通過“建行生活”APP完成付款,商家開具銷售發票(開票地須為許昌市內,發票抬頭為個人姓名,開票金額應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開票時間需在每日9:00—22:00),消費者直接享受支付立減。
(三)銷售門店及時上傳消費者個人基本信息(含身份證信息)、舊車照片、舊車車牌號(如有)、回收證明、新車發票、新車合格證、新車照片、支付憑證或支付訂單截圖等信息,商家留存新車進項發票備查。
注意事項:新車發票項目應為電動自行車,規格型號應與新車合格證產品型號保持一致,備注享受補貼金額、新車整車編碼、電動機型號、蓄電池類型、蓄電池型號等信息。
四、參與商家
許昌市首批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銷售商家
按照商家申報、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的原則實行動態調整,商家可隨時向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咨詢報名。消費者可登錄“建行生活”APP查看參與商家信息。
五、活動要求
(一)各參與活動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落實國家關于電動自行車“三包”規定。兌現對消費者的承諾,及時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對有變相加價、不兌現優惠承諾、消極處理消費投訴等行為的商家,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二)消費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或者設置虛假交易騙取補貼資金。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三)消費者如需咨詢此次活動有關內容,或者查詢相關申請內容的可以通過申報系統查詢,如需咨詢“建行生活”APP使用問題,可咨詢建行客服電話:0374-2128605。
商戶報名和消費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禹州市
長葛市
襄城縣
鄢陵縣
魏都區
建安區
東城區
示范區
開發區
許昌市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問答
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等5部門《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了《許昌市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為便于廣大消費者正確理解《細則》內容,更好享受政策紅利,現將重點關注問題解讀如下:
(一)本次補貼活動起止時間?
答: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先到先得,資金使用完畢即活動結束。
(二)本次補貼活動標準是什么?
答: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來源權屬明確且配備車載電池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含無牌),并在許換購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分檔定額立減補貼,即單個消費者消費1000元(含)至1500元(不含),一次性補貼300元;1500元(含)至2000元(不含),一次性補貼400元;2000元(含)及以上,一次性補貼500元。活動期間,每位消費者可享受1次補貼(即同一身份證只能使用1次),且交舊和購新須為同一人。
(三)交舊與換新以什么時間為準?
答:交回舊電動自行車時間以銷售企業開具的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時間為準,購買新電動自行車的時間以銷售發票開具的時間為準。
(四)沒有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能否參加本次活動?
答:不能,沒有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直接購買全新電動自行車的不能享受補貼。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不限品牌,要求來源權屬明確且配備車載電池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含無牌),交舊與換新均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或電摩不能享受補貼政策。
(五)享受補貼活動的電動自行車如何界定?
答:用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應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
(六)消費者如何參與補貼活動?
答:(一)消費者前往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交售舊電動自行車(交舊含無牌,不限品牌,蓄電池等主要配件完整),取得商家開具的回收證明后,即可獲得補貼資格。
(二)消費者在銷售商家購買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通過“建行生活”APP完成付款,商家開具銷售發票(開票地須為許昌市內,發票抬頭為個人姓名,開票金額應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開票時間需在每日9:00—22:00),消費者直接享受支付立減。
(三)銷售門店及時上傳消費者個人基本信息(含身份證信息)、舊車照片、舊車車牌號(如有)、回收證明、新車發票、新車合格證、新車照片、支付憑證或支付訂單截圖等信息,商家留存新車進項發票備查。
(七)消費者如何知道哪些商家門店參與活動?
答:此次活動按照商家申報、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的原則實行動態調整,首批參與商家可查詢4月15日“許昌商務”微信公眾號發布的《許昌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公告》。消費者也可隨時登錄“建行生活”APP查看參與商家信息,或關注許昌商務局網站及時查詢。
(八)參加本次活動的商家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1.參與商家由各縣(市、區)結合實際確定;商家應遵從本次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規范和要求,作出參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書面承諾。
2.銷售商家具備收舊、換新、輔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務能力。
3.資信狀況良好,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無不良記錄,在“信用中國”等網站查詢無嚴重失信信息。不為消費者享受補貼政策增設任何附加條件,自覺抵制套利套現行為。具有防范騙補、套補等行為的能力。
4.從事電動自行車銷售,經營穩健,業績良好,執行產品說明書中的三包規定,維修時能保持產品一致性,具有以舊換新、保修維護等綜合服務能力。
5.與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有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有長期經銷或代理協議,有嚴格的商品進貨質量保障體系。品牌經銷商需獲得品牌企業授權承諾函。
6.應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動臺賬,并于活動結束后及時報送至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設有符合環保、安全生產要求的暫存廢舊車輛和蓄電池的區域。與參與政策實施活動的服務平臺、回收拆解企業簽訂相關協議,對接完成售新收舊等相關業務,為個人用戶開具實名發票。
7.同意在本次活動期間同步配套促銷優惠措施,自愿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及委派的第三方機構對本次活動進行監督、審計。
8.符合所在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其他相關要求。
(九)若發生退貨怎么辦?
答:發生消費者退貨情形的,商家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包含補貼資金)。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向商家撥付之后,由商家及時將相應補貼資金退還。全額或部分退貨退款均占用消費者的一次補貼資格。
(十)發票開具有什么要求?
答:參與活動的商家必須向個人消費者開具以消費者姓名為抬頭的正規機打發票,開票地須為許昌市內,開票金額應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開票時間需在活動期間每日9:00—22:00。
注意事項:新車發票項目應為電動自行車,規格型號應與新車合格證產品型號保持一致,備注享受補貼金額、新車整車編碼、電動機型號、蓄電池類型、蓄電池型號等信息。
(十一)參與商家回收的老舊電動自行車處理有什么要求?
答:交售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必須交由具備資質的回收企業報廢處置,并完善交接手續。回收企業要簽訂承諾書,落實相關標準制定部門的要求,及時清運交至銷售門店的老舊車輛,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自帶的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應規范移交給拆解或綜合利用企業安全儲存并專業處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場。
(十二)參加活動時,遇到問題如何咨詢?
禹州市
長葛市
襄城縣
鄢陵縣
魏都區
建安區
東城區
示范區
開發區
答:商家報名和消費者可在工作日致電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電話咨詢。
來源/ 許昌商務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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