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不收斂,我們就全面向××紀委、市長熱線反映干部作風問題”。得知甘肅老家鎮領導這樣說自己,在陜西一事業單位工作的李先生想不通:“明明是他們把我父親的房屋信息登記錯了遲遲解決不了,我正常反映維權,到底有什么錯?”
搬遷安置——
“房主身份信息錯得離譜,維權3年才領到房鑰匙”
李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自己的父親居住在甘肅張掖民樂縣洪水鎮,2019年其父響應生態搬遷政策,支付25萬元購買了鎮上聚業苑小區的房子。2021年3月,其父在村委會拿到選房通知書,隨后簽訂購房合同。
李先生介紹:“起初沒太留意,交房時才發現合同內容有誤。我父親1966年出生,合同上姓名是他的,但身份證號顯示是1989年,生日和最后4位數也錯了。” 由于購房合同信息錯得離譜,加之認為房屋有質量問題,李先生多次向各部門投訴,要求更改合同信息,卻一直未能解決。以致原本2021年該收的房,一直拖到2023年12月才拿到鑰匙。
久拖未解——
“私下簽了賣房協議,更正信息難題至今未解決”
李先生表示,2023年12月拿到房屋鑰匙時,還被要求支付此前幾年的暖氣費。“每年熱力公司都打電話催繳,不交就要收滯納金,雖然沒領鑰匙,但每年也只能無奈繳費。”
2024年,李先生得知房子可按商品房交易,便將其出售。然而,由于合同信息仍未更正,他只能先和買家私下簽協議,等更正信息后才能辦理過戶。“但開發商縣城投和相關部門相互推諉,就是不給我更正信息,到現在都沒解決。”李先生無奈地說。
遭遇威脅——
“事業編身份成‘把柄’,鎮領導威脅要投訴我”
讓李先生氣憤的是,老家房子問題久拖不決,而獲知他在陜西的事業編身份,洪水鎮主要領導竟聯系他所在單位的辦公室主任對他做“思想工作”。
李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展示了當地洪水鎮主要領導與他所在單位辦公室主任的聊天記錄。記錄中,鎮領導稱:“我們明天給××市紀委、組織部發函,你們溝通的啥效果。您再給說,明后天他再不滿意,我們只能采取措施了。明天市長熱線再回訪,他要好好答復!他再不收斂,我們明天不客氣了。從明天開始我們全面向××市紀委、××市市長熱線舉報反映干部作風問題。我們怎么答復他都不滿意。他再投訴,我們發動全鎮干部打××市的市長熱線投訴......”
李先生氣憤地說:“我只是對老家房屋處理方式不滿才投訴,這是在行使我的基本權利,和我的工作、工作單位有什么關系?”
鎮領導回應——
“當時說的是氣話未實施,可以向李先生道歉”
4月16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了民樂縣洪水鎮主要負責人。該負責人稱:“當時是氣話,沒有實施。這一點我承認自己做得不對,可以向李先生道歉。”
據該負責人介紹,最初李先生投訴房價每平方米漲了100元。因疫情,李先生父子在外地生活,未能及時領鑰匙,直到2023年12月才重新辦理交房領鑰匙手續。之后李先生又投訴舊房拆除、土地流轉費等問題,都已一一解釋并解決。
“可他不停地找問題、投訴,對信訪答復總是不滿意。我們處理的每一個問題都是依法依規的,他卻仍繼續投訴,所以2024年我有些生氣,找了他單位領導,說了些氣話。”這名鎮領導進一步解釋說。
涉事公司——
“他回來辦正式合同的時候,順便就把信息更正了”
針對購房合同信息錯誤的問題,記者從開發商民樂縣聚業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及洪水鎮負責人處了解到,信息錯誤是工作人員手寫時失誤寫錯了身份證號碼。該合同是購房臨時合同,之后需由相關部門辦理網簽正式購房合同及房產證。
“我們的意思是,他回來辦正式合同的時候,順便就把信息更正了,也給了他辦理流程。這項業務需要本人辦理。李先生和他父親一直在外地,所以遲遲沒來辦理。” 對方解釋道,“目前李先生的房屋已出售,按規定,涉及稅費問題,必須先給他辦理正式合同,他才能和購房者辦理過戶。而不能直接給他更名為購房者信息。”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李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