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廈門日報
一套房產,多份合同
欠債不還的蔣某(化名)
自以為織出了一張能躲過法律追責的大網
卻沒料到
最終難逃自投羅網的結局
近日,思明法院發布一起案件
蔣某因經營失敗欠下巨債,在廈門各級法院留下了26個未履行完畢的執行案件,涉案金額逾千萬元。看似名下資產一片空白,但細心的執行員還是發現了蛛絲馬跡。原來,蔣某名下曾有一套房產,且這套房產在登記當天便火速易主。更詭異的是,他和買家李某之間還簽訂了數份同一房源的買賣合同,金額都是數百萬元。
面對法院調查
蔣某一口咬定是“正常交易”
卻始終講不清
為何簽訂多份買房合同以及房款去向
這顯然是在企圖隱瞞事實真相以逃避法律制裁
執行人員多次調取銀行流水
約談中介與購房者后
才逐步揭開“連環計”
原來,多年前蔣某及其配偶因政策原因,獲得以優惠價格從當時公房管理單位購買一套房產的購房資格,價格為500多萬元。因當時債務纏身已無法拿出這么多錢,且擔心即便購入也會被法院處置償債,蔣某遂精心設計一出“連環計”。
?首先,他把房產以730萬元的價格轉手,和買受人簽訂了數份遠低于真實交易價的虛假合同,企圖選取一份低價合同來掩蓋賣房所得的真實收入,防止法院追繳賣房所得差價;
?接著,他通過房產登記,將自己份額設為1%,其配偶占99%;
?最終,他通過第三方賬戶收款,意圖徹底切斷資金來源線索。
只是令蔣某沒想到的是
法院在調查中意外看到多份購房合同
這才順藤摸瓜查出事情真相
思明法院果斷出手,決定對蔣某拘留,并責令其如數繳清房款。蔣某卻再次動起歪腦筋,繳了8萬元后便拒不配合。思明法院隨即將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在判決臨近之際,蔣某終于慌了神,在法官釋法說理下補繳全部166萬元房款。但為時已晚,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
法官說法
承辦本案的法官表示,依照最新的司法解釋,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其中,行為人為逃避執行義務,在訴訟開始后、裁判生效前實施隱藏、轉移財產等行為,要求其執行而拒不執行的,同樣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譚心怡 通訊員:思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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