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們吶,我們考慮問題要全面。
白素貞雖為蛇妖,卻一直以人類身份生活。
“白蛇產子”這一事實證明了,白素貞既是人類的一份子,也在積極落實我國的生育政策嘛。
至于許仕林的“半妖”身份,你別說宋代的科舉制度了,直到現代的法律條文中也沒有針對“妖族親屬”做出明文規定。
氪星人、三體人、仙宮人、納美星人、賽博坦星人,這些來自外太空的家伙們整天在美國人腦袋上飛來飛去,有誰見過美國移民局出臺過“禁止外星人子女參加美國公務員招聘考試”的法律?
我大宋律法,對于本地妖族一直保持著高明的沉默。
白素貞,這一位土生土長的,根紅苗正的,正兒八經的 Chinese women,祖籍四川,家住峨眉山清風洞001號。
家庭背景正常,歷史身家清白,她的兒子為什么給不能參加高考?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我們不能像老美搞“種族歧視”一樣搞,“妖族歧視”嘛。
申公公曾曰過:“人心中的成見是一座大山。”
即便白素貞真的是蛇妖,那也是本國的蛇妖,要保障她的生育權。
不要拿著外國的劍,來斬本朝的妖。
我大宋朝的法律體系對異類的處置原則一直都是:
身份從寬,行為從嚴。
什么,下面有同志反映,白素貞曾經到觀音廟求子,專門施法把“文曲星”給弄到自己的肚子安胎,就是為了多一道“護身符”,將來孩子高考的時候能少走彎路。
這種捕風捉影的事情,怎么能當真呢?
古今中外,為了孩子的教育、升學、考試問題,從古至今家長們都是操碎了心。
現在家長不也常常卷“在起跑線上”,許士林則是直接在娘胎中躺贏。
給孩子增加營養,替孩子安排胎教,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你們自己去廟里燒香、祈愿,叫一聲“文曲星過來”,人家會理你嗎?
即便是白素貞施法作弊,在老白看來,跟你們現代的家長,補網課,請私教,搞培訓,也是一樣的效果。
中狀元是天命,文曲星下凡,老天爺安排的最大嘛。
本朝法律的條文永遠追趕不上神話的腳步,實在不行,你們可以組團去天庭上訪嘛。
又有同志問了,白素貞曾經興風作浪,引發水患為杭州人民財產安全帶來巨大損失。
時間是最公正的判官,錢塘縣潮水泛濫又不是一天兩天了,持續幾千年,你說白素貞施法禍害人民,我說這屬于自然災害,前幾天全國各地刮大風,壓壞了不少車輛。
扎心地問一句,保險公司最后給賠了嗎?
又有同志問了,許仙曾近因為偷盜庫銀被發配鎮江,屢教不改,再次到梁王府偷盜寶物,再次遭受刑罰。
許仙作為許士林的生父,屬于流刑,其子許仕林會受“連坐”制度影響。我大宋規定“刑余之人”及其子孫不得應試。
我說同志啊,那都是老黃歷了。
古代法律也是在不斷修正,不斷進步的嘛。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確實詔令地方州府不得發解“曾遭刑責之人。”
但是,這一詔令在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就做出了改動,“非被杖者,并許復應舉”,即沒有受到杖刑以上的都可參加考試,朝廷同時規定,杖刑以下的罪責不再禍及子孫。
這位同志仔細聽了,按照宋真宗的制度:可以根據犯罪的輕重程度加以區分,當事人重者則要面臨“禁考”,輕者可以參加科舉,子女可以參加考試。
社會在進步,法律在調整。
到了宋光宗紹熙二年(1191)南郊大赦:“應舉人因事殿舉及不得入科場之人,除犯徒罪以上及貢決未曾改正、編管未放逐便人外,可并許應舉。
其枉被刑責人,若元斷官司不為保奏,仰諸路監司遇有訴理,委官索案看定。如實系枉斷,即令所屬依條保奏施行”°
也就是說,除了犯徒刑以上或者編管未放逐之人,其余不得入科場之人憑借南郊大赦,都獲得了平時不可得的再次應舉的機會。
這么一來,你別說許士林了,就連許仙本人也可以參加科舉考試。
同志們吶,宋朝人"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法治精神,在《洗冤集錄·頒赦條》中已經獲得了制度性確認,我們的老腦筋是不是要改一改了?
什么,你說《新白娘子傳奇》的故事背景發生在宋仁宗時期?
對啦,趙禎在乾興元年(1022年)即位,這條法律要在169年之后才能出臺,我們還可以采取“直接保送”的辦法嘛。
大家都知道,白素貞被關雷峰塔,許仙在金山寺出家,許仕林就是妥妥的“留守兒童”嘛。
但是,這個孩子很爭氣,年年考試全校第一。
按照《宋史選舉志》記載,這樣的天才少年可以進入官學學習,并直接參加皇帝親自主持的“童子舉”。
“凡童子十五歲以下,能通經作詩賦,州升諸朝,而天子親試之”。同志們仔細看了啊,《朝野類要》記載:“十歲以下能背誦,挑試一經或兩小經,則可以應補州縣小學生。若能通五經以上,則可以州官薦入于朝廷,而必送中書省覆試,中則可免解。”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宋朝人已經為許仕林此類特殊人才開辟了制度通道,不但可以免除”發解試“,甚至可以直接進入省試。
紹興十三年(1143)五月九日詔:“福州童子陳丕績與免解一次”,因為“丕績十歲,誦經子書九種及書大字。”
這種"有教無類"的教育理念,跟現在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形成跨越千年的精神共鳴。
我們應該欣喜地看到,許士林的養父,李公甫同志常年奮戰在基層一線,業務能力很強,原則性更強。
當他發現妻弟許仙拿出來的紋銀居然是官府失蹤的“庫銀”之后,毫不猶豫地就把一手撫養長大的內弟親手緝拿歸案。
這樣一個執法如山的鐵面判官,這樣一位清正廉潔的基層公務員,李公甫同志身為良民且無犯罪記錄,許仕林可以李公甫“侄子”名義報考,規避生父的污點。
許仕林自幼由姑母許嬌容撫養,戶籍完全可以登記在李公甫名下。
話說道這里,如果還有哪位同志揪住許仙的“歷史污點”問題不放,我就只能放大招了。
同志們吶,一定要注意審題。
《白蛇傳》和《新白娘子傳奇》能會是一碼事嗎?
就像你看的《環太平洋》和《環大西洋》是同一部片子嗎?
《哪吒之魔童降世》跟《我是哪吒 2 之英雄歸來》是同一部電影嗎?
雪碧和雷碧是同一種飲料嗎?
奧利奧跟奧利粵同一種餅干嗎?
所以說,《白蛇傳》中的許仕林跟《新白娘子傳奇》中的許士林,雖然生活同一片藍天下,不是同一個小宇宙的嘛。
小青盜銀,青姨盜寶,跟許家的孩子有什么關系?
回望這場穿越千年的科舉資格之爭,我們當以"法律不誅心"的智慧破解身份迷思,以"程序即正義"的準則消解歷史疑云,以"有教無類"的胸襟完善人才選拔機制。這種留有余地的法治智慧,才是中華文明綿延千載的精神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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