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1月19日9時左右,賓川縣公安局接到賓川縣醫院的報案,一名中年婦女在醫院門口遭遇到另一名中年婦女的襲擊,當胸被猛刺了一刀,當場被刺倒在地,血濺五步,襲擊的中年婦女迅速逃離現場。受傷的中年婦女立即被送進賓川縣人民醫院搶救,但最終因為失血過多、搶救無效而死亡。
今日的賓川縣人民醫院
賓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報后,立即派偵技人員和法醫前往賓川縣人民醫院——
在走訪中,賓川縣人民醫院外科的一名當班醫生表示這名女死者他不久之前剛剛接診過,她自述自己叫楊美萍,掛號單據上的簽名也是“楊美萍”,自述是因為跟自己的男人在毗鄰縣城的彩鳳華僑農場(始建于1979年7月,主要為安置越南難僑,總面積6.4平方公里,耕地6022畝)購買玉米準備磨成玉米面售賣時突然遭到一名手持水果刀的中年婦女的襲擊,頭部左前額部位被水果刀刺破,劃開了一個長長的大口子。
醫生判斷是皮外傷,并不致命,因此為她做了清創消毒、上藥后包扎。原本還有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陪同楊美萍前來,但半途中那個男的“大哥大”響了,男人接了電話后對楊美萍說自己有事先走了——
使用大哥大和BP機的西裝革履的男子
做完傷口處理后,楊美萍非常禮貌地道了謝然后起身離開,沒想到前后只隔了十分鐘不到,就聽說醫院門口有人被當胸戳了一刀,接著就看到幾個人抬著一個女人回到醫院,他一看竟然就是自己剛剛處理過傷口的那個楊美萍。
由于這次楊美萍傷得太重,送來的時候已經完全沒有意識,臉色蒼白,他一個當班主治醫生無法搞定,于是就叫了會診并進行搶救,但最終還是沒把人救回來。
法醫檢查,楊美萍系被銳器扎刺胸部中線偏左側部位,扎透了心臟導致心臟大出血,直接死亡原因系心臟大出血導致血氣胸引發的休克。刺死楊美萍的兇器系一把丟棄在案發現場的刃長20厘米的水果刀。
根據死者隨身包內的身份證件,證實她就叫楊美萍,時年32歲,祖籍祿豐縣,病歷本上填寫的工作單位系祿豐縣磷肥廠。
經過對楊美萍隨身攜帶的提包的檢查,她的證件、錢財等物品都沒有丟失,因此警方初步判斷這并不是一起劫財殺人案,而很有可能是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報復殺人案件。
這是賓川縣自解放以來發生的第一起在人流密集地區的當街殺人案,造成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在縣委、縣政府的指示下,賓川縣公安局局長梁正軍(劃重點,要考)指示刑警大隊大隊長楊榮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專辦此案。
正在分析案情和物證的刑警
專案組隨即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偵查措施:
1、派一路偵查員前往彩鳳華僑農場進行走訪調查,重點調查和楊美萍同行的男子的情況以及襲擊楊美萍的中年婦女的情況。
2、派一路偵查員前往祿豐縣,在祿豐縣公安局同行的協助下對楊美萍在當地的社會關系進行排查,看是否有與楊美萍有矛盾的人員。
3、派一路偵查員繼續在賓川縣人民醫院附近走訪目擊者,以期找到目擊到持刀行兇殺人的中年婦女的體態、樣貌、穿著等特征。
前往彩鳳華僑農場的偵查員傳來消息:確認在11月19日上午,確實有人看見楊美萍舉止親昵的挽著一名男子的胳膊行走的時候,迎面走上來兩名中年婦女,其中一名婦女先好像是問那名男子要錢,遭到該男子拒絕后就向楊美萍發難,雙方又爭吵起來,爭執之中,婦女突然從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將楊美萍的頭部刺傷,在這個過程中,那名男子始終在一邊旁觀,全程無動于衷。
前往祿豐縣的偵查員傳來消息:楊美萍確系祿豐縣磷肥廠女工,兩年前和丈夫離婚后在廠里辦了留職停薪,然后就去了賓川縣,當地認識楊美萍的人一致表示楊美萍傍上了個有錢的賓川縣的大老板,土雞飛上枝頭變成了鳳凰,看不上下崗的老公了,連孩子都丟給了前夫,自己獨自就飛走了。
而在賓川縣人民醫院附近走訪到的目擊者口中描述的持刀刺死楊美萍的中年婦女的樣貌穿著和在彩鳳華僑農場目擊到的持刀刺傷楊美萍的中年婦女的樣貌和穿著高度吻合,可以認定是同一個人。
隨即,賓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立即根據目擊者的描述畫出了該名婦女的模擬畫像,印發協查通報,發往賓川縣各鄉鎮村公所以及臨近的縣市的公安機關,請求協助查找此人。
不到半天時間,協查結果出來了,襲擊楊美萍的中年婦女系賓川縣牛井鎮定光村村民環文孝的妻子奚元花。另外,在彩鳳華僑農場目擊到楊美萍遇襲的目擊者中也有人認出和楊美萍在一起的那個男子就是環文孝。
于是,賓川縣公安局立即將環文孝和奚元花列為重點嫌疑對象開展排查,派人深入牛井鎮定光村,開展走訪調查工作。
這一查就查到了一個大瓜!
1985年,改革開放的春風終于吹到了大理州,定光村村民環文孝憑借精明的頭腦和一股子闖勁,選擇棄農經商,做起了化肥生意,經常往來于賓川縣和祿豐縣之間(從祿豐縣拉化肥到賓川縣賣)。至1988年,環文孝因為經營有道成為牛井鎮第一批“萬元戶”,并在村里蓋起了一棟非常氣派、有兩層并帶天臺的“別墅洋房”,成為遠親近鄰羨慕的對象。并且在這一年經媒人介紹迎娶了劍川縣某山村的女青年奚元花為妻,并在第二年有了一個兒子。
當年成為萬元戶是一件既有面子又有里子的事情
至1991年,化肥生意越做越大的環文孝還買了一輛用于運化肥的“東風”卡車,還專門雇了一個司機,而自己則成天西裝革履,腰間別著BP機、手持“大哥大”,一副“大老板”的模樣。
東風卡車
1993年,環文孝在祿豐縣做生意的時候遇到了祿豐縣磷肥廠已婚女工楊美萍,楊美萍文化不高、但樣貌和身材都不錯,而且對環文孝的成功非常欣賞,使得環文孝在楊美萍的贊美和依賴下得到了極大的心理滿足,于是兩個人一來二去、眉來眼去,勾搭成奸。為此,楊美萍在1995年和自己的丈夫離了婚,拋下了孩子只身從祿豐縣到了賓川縣來“投奔”環文孝。而環文孝對楊美萍也非常“大方”,一甩手就給了楊美萍2萬元的“安家費”(楊美萍將這筆錢分四次存入賓川縣的三家銀行,然后繼續讓環文孝負擔她日常的生活開支,而自己則以身體“肉償”),反而對結發妻子奚元花出于合理的生活開支而索要錢財的要求愛答不理,總是以“無錢”來搪塞。
環文孝和楊美萍在賓川縣的勾勾搭搭很快就通過熟人的嘴巴傳到了奚元花的耳朵里,作為“大娘子”的奚元花勃然大怒,除了規勸環文孝盡快結束和楊美萍的不正當男女關系,還親自找到楊美萍,威脅她“離環文孝遠一點”。可是,不管是環文孝還是楊美萍,都對奚元花的勸告或者是警告置若罔聞,甚至還得寸進尺——環文孝曾兩次當著大庭廣眾的面將楊美萍帶回自己家中,要求奚元花以“上賓”規格接待。為此,奚元花破防了,直接母豹子附體對楊美萍又撕又打,將楊美萍打得釵橫鬢亂、披頭散發、鼻青臉腫,在旁人奮力拉扯之下才沒鬧出人命。楊美萍也因此在賓川縣徹底“社死”,沒了立錐之地,被迫回到祿豐縣老家。但這么一鬧后,環文孝和奚元花的夫妻感情也徹底破裂,環文孝此后經常借口進貨為由去祿豐縣和楊美萍私會——
為此,專案組認為奚元花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奚元花此時已經不知去向。為此,偵查員們傳喚了環文孝,環文孝到案后承認11月12日楊美萍從祿豐縣悄悄來到祥云縣,然后在祥云縣給自己打了個傳呼,告知他自己到達賓川的時間和車次,讓他到時候去賓川縣汽車站接她。
11月12日當晚,環文孝在賓川縣汽車站接到了楊美萍,然后環文孝就帶著楊美萍在某賓館開了房,隨后的六天時間,環文孝白天干生意上的事情,晚上就去賓館和楊美萍“親親抱抱舉高高”,將妻子和兒子以及自己的家庭完全拋之腦后。
11月19日上午,楊美萍提出要去毗鄰縣城的彩鳳華僑農場買一些玉米和稻米,準備加工成玉米面和米粉回祿豐縣售賣,于是環文孝就陪同楊美萍去了彩鳳華僑農場,結果萬萬沒想到在那里遇到了也來這里買玉米的妻子奚元花和大嫂(環文孝還有個大哥),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奚元花要求環文孝拿點錢給她買玉米,結果環文孝還是以“無錢”為由拒絕。
奚元花大怒,指著楊美萍的鼻子對環文孝罵道:“你的錢是不是都給這狐 貍 精了?”
一聽“狐 貍 精”三個字,楊美萍也破防了,譏諷奚元花人老珠黃,沒本事留住男人。
這話戳到了奚元花的痛處,于是沖上來揪住楊美萍的頭發就打,兩個女人就此在眾目睽睽之下互毆起來,引來許多人的圍觀,而環文孝則以像個看客一樣在一邊旁觀,任憑兩個女人掐得你死我活而無動于衷。
結果沒想到奚元花突然從隨身攜帶的提包中抽出一把水果刀照著楊美萍的腦門就刺了一刀,一聲慘叫之后楊美萍的左前額頓時鮮血淋漓,此時旁觀眾人眼見要出人命,趕忙上去分開兩人,環文孝這才帶著楊美萍回賓川縣,將她送到賓川縣人民醫院處理傷口,傷口還沒處理完,就有生意伙伴給他打電話約他談一筆買賣,于是他就跟楊美萍說了一聲后離開了醫院,接下來發生的事情,環文孝表示他不在現場,并不知情。
根據環文孝提供的生意伙伴的聯系方式,偵查員找到此人進行了求證,證實環文孝說的是實情,這就意味著環文孝確實對奚元花刺殺楊美萍的事情不知情,也不是他指使奚元花所為。隨即通過環文孝的交代得知了奚元花可能落腳的幾個地點,并分別派人前去布控,不在賓川縣境內的落腳點就通知當地公安機關請求協助布控。最終在11月19日當晚,鶴慶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在奚元花的大姐家將奚元花抓獲。
經審訊,奚元花對自己殺死楊美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11月18日下午奚元花約大嫂到賓川縣縣城住了一晚,第二天到彩鳳華僑農場買玉米,結果就遇到了環文孝和楊美萍,奚元花就和楊美萍發生了第一次沖突并用水果刀將楊美萍的額頭刺傷。
刺傷楊美萍后,奚元花見環文孝居然領著楊美萍走了,心中更是憤怒,撇下了大嫂,獨自緊跟著兩人來到賓川縣縣城,并且看著環文孝領著楊美萍進了賓川縣人民醫院。心里想著:環文孝這個沒良心的這個時候心里還關心著楊美萍這個狐 貍 精,這口氣絕對咽不下去,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又在附近的商店買了一把更大的水果刀(刀刃長20厘米),準備等環文孝、楊美萍從醫院出來后將他們一并刺死。
結果沒想到環文孝在她去買水果刀的時候自行離開了醫院,奚元花等了半個多小時只等到楊美萍一個人從醫院里出來,來到汽車上客點等車。于是她將刀藏在隨身的提包內悄悄接近楊美萍,待一輛長途客車停下開門,頭纏紗布的楊美萍準備上車時,奚元花猛地沖上去,攔在楊美萍面前,拔出新買的大水果刀對著楊美萍的胸口就是一刀刺下去,楊美萍中刀后當場倒地,奚元花趁著一片大亂之際,丟棄水果刀逃離現場。
至此,本案告破,奚元花因故意殺人罪被批準逮捕,于1997年3月9日由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在賓川縣召開的公捕公判大會上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而楊美萍的后事費用和賠償費用總共26860元則判由環文孝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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