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強基計劃試點高校已陸續公布2025年招生簡章。川小招將分期對各試點高校招生簡章中招生專業、報考流程、校考內容等重要信息進行整理,以期助力大家報考。
復旦大學
招生專業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歷史學、哲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基礎醫學。
報名方式
A類考生可于4月21日至5月10日登錄復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B類考生報名時間為4月21日至5月6日)。
校考方式
6月15日前初試。6月22日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舉行復試,復試根據報考專業設置筆試、面試、體育測試等環節。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類專業的A類考生須參加筆試和面試,報考其他專業(類)的A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B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體育測試將于面試后進行,體育測試成績將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的排序依據之一。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校測成績
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級招辦文件規定的相應控制分數線執行);對于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校測成績、專業志愿和分省計劃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體育測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確定位次;對于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A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學校單列計劃予以錄取。
同濟大學
招生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工程力學、海洋科學與技術、應用化學、生物技術。
報名方式
第一類考生于4月22日至5月10日登錄同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第二類考生報名時間為4月22日至5月8日),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校考方式
分為初試和復試。
初試形式為筆試。專業組1筆試科目為數理綜合,專業組2筆試科目為化學。
復試(含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由多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組進行面試,注重對考生“好奇心、探究欲、問題意識、質疑精神、意志品質”等因素考查。體育測試: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或50米跑(二選一),考生按照報名時選定的項目參加測試。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學校考核成績
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額滿為止。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
上海交通大學
招生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工程力學、船舶與海洋工程、生物醫學工程。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5月10日24時前,考生可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學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校考方式
筆試、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
所有按要求完成報名的考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高考后一周內)。
在高考成績公布前,對筆試通過且完成強基計劃志愿確認的考生進行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綜合面試包含科研潛質及創新素養評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和創新思維等。
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校考核成績(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考成績出分后,對于第一類考生,依據各省(區、市)各專業組別強基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強基計劃擬認定名單。
對于破格入圍的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面試成績。
南京大學
招生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歷史學、哲學。
報名方式
4月23日起至5月10日,第一類考生可登錄南大強基報名平臺,按照要求完成網上報名(第二類考生報名時間為4月23日起至5月7日)。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且只可選擇1個專業志愿。
校考方式
學校擬于6月15日左右組織初試,擬于6月17日左右組織復試。復試階段通過專家組面試的方式考核考生在所報考專業領域展現出的學科潛質、創新能力和科研志向。入圍復試的第一類考生和第二類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項目為50米跑和立定跳遠。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南大考核成績(滿分150分)
其中,對第一類考生,南大考核成績由初試(滿分50分)和復試(滿分100分)成績組成,錄取時依據各省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對第二類考生,南大考核成績即復試成績(滿分150分),對于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第一類考生同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使用二類生單列計劃錄取。
浙江大學
招生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工程力學、化學、生物工程、生物科學、生態學、生物育種科學、基礎醫學。
報名方式
4月22日至5月10日24:00,考生登錄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報名系統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第二類考生報名時間為4月22日至5月7日24:00)。每位考生限報一個招生組別,組別內最多可填報不超過3個專業。報考學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高校。
校考方式
1.初試:高考后出分前,已完成考試確認的第一類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筆試科目:Ⅰ組和Ⅱ組為數學和物理,Ⅲ組、Ⅳ組和Ⅴ組為數學和化學,Ⅵ組為語文和歷史。
2.復試:包括面試和體育測試。
(1)面試:高考后出分前,入圍復試的第一類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面試著重考查學生理想信念和家國情懷、學科潛質和科研志向、好奇心和探究欲、問題意識和質疑精神、思維能力和創新潛質。
(2)體育測試:所有入圍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學校考核成績(折算為滿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考成績出分后,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選考科目為物理和化學)最低錄取分數線,學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中央民族大學
招生專業
歷史學專業、哲學專業面向四川招生。
報名方式
2025年4月22日—5月8日考生可登錄“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校考方式
學校將于2025年7月3日前對入圍考生進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
1. 筆試:歷史學專業筆試內容為“歷史學基礎”,包括中國通史和世界通史兩部分;哲學專業筆試內容為“哲學基礎”,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三部分;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專業筆試內容為“民族古籍文獻學基礎”,包括古代漢語、中國通史兩部分。
2. 面試:面試內容包括自我陳述、抽取試題和面談等三個環節。
3. 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為體重指數(BMI)、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校考考核成績*15%+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85%
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和所在省份招生計劃數,學校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各省“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較校考成績、高考成績中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體育測試成績。
哈爾濱工業大學
招生專業
智能裝備與系統、工程力學、復合材料與工程(航天材料)、飛行器制造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航天材料)、核工程與核技術、數學類、應用物理學。
報名方式
第一類考生的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至5月10日。第二類考生的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在報名期間考生可登錄哈爾濱工業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報名平臺,按平臺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校考方式
學校將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間進行強基計劃考核(包括綜合面試、體育測試兩部分),具體考核時間見準考證。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圍專業領域內的志向興趣和學習科研能力等。體育測試項目為一分鐘跳繩。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考生高考成績(折合為百分制)×85%+綜合面試成績(百分制)×15%
對于第一類考生,按入圍專業排隊,根據分省分專業計劃數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同專業第一類考生的錄取標準的,學校予以預錄取,錄取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分省計劃;未達到對應錄取標準的,不予錄取。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招生專業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類(含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類(含化學)、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力學類(含理論與應用力學)、核工程類(含核工程與核技術、工程物理)、地球物理學、量子信息科學。
報名方式
第一類考生即日起至5月10日可登錄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強基計劃網站,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逾期報名無效(第二類考生報名時間為5月7日18時前)。報考學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的強基計劃。考生最少應填報1個專業志愿,最多可填報8個專業志愿。
校考方式
分為筆試、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筆試考試科目為數學和物理,重點考察相關學科基礎、邏輯思維能力,安排在高考后、高考出分前進行。完成學校強基計劃志愿確認的第一類考生須參加綜合面試,綜合面試安排在筆試后、高考出分前進行。綜合面試主要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和面試表現,重點考察興趣志向、學科特長等方面內容。體育測試項目為50米跑。
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考生高考成績÷該省份高考滿分×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15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學校在該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志愿錄取。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最低分數線,不區分專業),并結合認定的專業特長進行專業錄取。
(來源: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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