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貫中這樣描述趙云從曹操背劍之將夏侯恩手里奪得的神兵利器:“趙云力戰四將,曹軍一齊擁至。云乃拔青釭劍亂砍,手起處,衣甲平過,血如涌泉。”
在古典小說中,鋒利的刀劍經常“削鐵如泥”,然后就出現了自相矛盾:兩員大將拿著木桿長槍和長柄大刀廝殺數百回合,卻沒有砍斷對方的兵器,而那長槍卻又能被兩人較勁撅斷。
只有不懂冶金技術發展史的人才會相信古代有刀劍比現在的螺紋鋼強度還高,羅貫中和施耐庵誰是誰的老師不好說,但是拿《三國演義》和《水滸傳》比較,我們就會發現羅貫中似乎具有縱橫捭闔的大智慧,施耐庵則更懂江湖,不但會殺人,對兵器也很有研究。
我們細看《水滸傳》這四個細節,就會發現施耐庵的江湖經驗極為豐富,有些事情,他可能聽說過,還有事情,他甚至可能親手做過,比如武松血濺鴛鴦樓的時候,有這樣一個細節就很值得注意:“夫人見條大漢入來,兀自問道:‘是誰?’武松的刀早飛起。劈面門剁著,倒在房前聲喚。武松按住,將去割時,刀切頭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時,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頭來。’便抽身去后門外去拿取樸刀,丟了缺刀。”
金圣嘆點評水滸傳的時候,替武松數著呢:張都監的夫人,是武松用刀砍的第九個人,那把腰刀是武松大戰飛云浦,打死四個人后“揀好的帶了一把”。
比較好的腰刀砍了九個人就已經卷刃,這在戰場上是很常見的,所以很多大將都配備很多副馬和副兵,比如擅長用長槍大戟的,也會配備鞭、锏、骨朵等短打擊兵器,這樣才不至于在刀矛損壞后不至于赤手空拳。
燕王朱棣在發動靖難之役前,在王府底下搞了個兵工廠,每天打造刀劍,并不是他的三衛親兵沒有只是兵器,而是長時間大規模作戰,兵器損耗極大,一定要有充足的備用兵器,這些備用兵器,一般由輜重部隊用車拉著跟隨大軍前進。
青銅器兵器一般都是用模具鑄造,所以直到現在,還有很多人把打造寶劍稱為“鑄劍”,那就是從青銅器時代流傳下來的叫法,其實從秦漢以后,就已經有了鍛打鋼鐵兵器。
鍛打是為了去掉鋼鐵中的雜質,經過淬火,可以使兵器兼具鋒利和堅韌兩大優點。但手工鍛打畢竟是費時費力的工作,百煉鋼并不容易獲得,所以尋常的刀劍卷刃也就是常事兒了。
如果只是高級謀士而沒有參加過真刀實槍的廝殺,就會認為在戰場上殺人很容易,而真正身經百戰的將士,則知道在戰場上活下來不容易,殺人也很困難,小兵殺大將更是難上加難——大將全身甲胄,小兵的尋常兵器都奈何他不得。
沒羽箭張清“前后打了梁山泊一十五員大將”,但是在鐵甲騎兵面前,卻根本沒有施展的余地,這就是我們需要注意的第二個細節:“林沖引鐵騎軍兵,將張清連人和馬都趕下水去了。”
張清的石子只能打沒有防護的頭面和手腕,林沖當過八十萬禁軍教頭,帶領的鐵甲騎兵不需要跟張清交手,只需要低頭往前沖,張清的石子就失去了殺傷力——張清的石子類似江湖人物常用的“飛蝗石”,只能給冷鍛甲撓癢癢。
張清的石子對有防護有準備的重甲騎兵沒用,具裝騎兵連馬都有鎧甲,所以“江湖高手”面對正規軍,武功高的可能跑掉,要是陷入重圍,連郭靖那樣的“大俠”也只能戰死了。
歐陽鋒可以像特種兵那樣潛入郭靖的軍營,一旦被發現,也只能落荒而逃——面對如墻而進的刀槍,再高的高手也只能退避三舍,遇到萬箭齊發,他們的“輕功”也不管用,所以即使是華箏公主的女兵,也能把歐陽鋒射退。
施耐庵可能走過江湖,也可能在軍隊中混過,所以他知道江湖高手根本就不可能跟千軍萬馬抗衡。
施耐庵就是沒有開過黑店吃過不該吃的東西,但吃法還是很懂的,于是我們就看到了第三個值得注意的細節,那就是清風山三盜要拿宋江心肝做醒酒湯的時候:“那個掇水的小嘍啰便雙手潑起水來,澆那宋江心窩里。”
為什么要用冷水澆宋江,施耐庵進行了詳細解釋,但他的解釋還真不能全文復述,看過水滸原著的讀者諸君,一定會細思極恐:施耐庵就是沒吃過見過,肯定也聽說過——在任何一個亂世,以人為糧的事情都不罕見,三國時期的荀彧,隋末唐初的朱粲,被宋江笑為“不丈夫”的黃巢,都是這方面的“行家”。
施耐庵深知江湖險惡,類似的細節不勝枚舉,因為寫得太過殘忍,咱們分析多了影響心情,接下來還是看第四個能證明施耐庵懂兵器的第四個細節——魯智深要打一條一百斤的禪杖,鐵匠建議:“師父,肥了不好看,又不中使。依著小人,好生打一條六十二斤的水磨禪杖與師父,使不動時,休怪小人。”
魯智深的禪杖并不是電視劇演的“方便鏟”,這在《水滸傳》中有具體描述,也就“頭尾長五尺,重六十二斤。”
五尺長的禪杖,主體就是一根鐵棒,鐵匠說的“肥”了,就是粗了,“不中使”,就是不好拿。
我們可以把魯智深的禪杖想象成一個圓柱體,宋朝一斤是從六百八十克到六百二十五克不等,咱們取個中,算六百五十克,那么六十二斤就是四萬零三百克,咱們化繁為簡,算四萬克,也就現在的八十斤。
宋朝一尺跟現在的一尺差不多,是三十二厘米左右,這樣我們就能算出一點六米、重四萬克的禪杖有多粗了。
圓柱體的體積是截面半徑的平方乘以π再乘以高,鐵的密度是每立方厘米七點八克,于是魯智深禪杖忽略配件按圓柱體計算,那就是五千一百二十八厘米,除以一百六十厘米,橫截面就是三十二平方厘米,再除以π后開平方,半徑就是三厘米多一點,直徑六點四厘米,這幾乎已經是手握的極限了。
施耐庵筆下的兵器,從來就沒有削鐵如泥,即使是楊志的祖傳寶刀,也沒有殺人不見血,更沒有一刀兩段,他殺牛二的時候,也不是輕松誤殺:“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顙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近距離格斗,用刀捅比劈砍更迅速也更致命,而且對刀的保護也更好,這些細節足以表明,施耐庵是見過刀頭血,也闖蕩過江湖的,尤其是他對樸刀的描述更是傳神。
藝術來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施耐庵要不是有極為豐富的江湖閱歷和戰場經驗,在《水滸傳》的細節處理上就不會那么精致,這不禁讓我們想起了很多關于“霸道總裁”的奇葩描述:盛大聚會,門前停滿了十來萬的“豪車”,到五星級酒店吃飯,還細心地替女友掰開一次性筷子并打磨掉上面的毛刺;某女士失業后,只能租住兩百平米的公寓,吃一百六十元一盒的車厘子。
《水滸傳》之所以能位列四大名著,憑的不是打打殺殺,其中有太多的江湖掌故和人情世故,熟讀水滸原著的讀者諸君肯定會感觸更深,那么在您看來,《水滸傳》中還有哪些細節足以證明施耐庵打過仗、殺過人、闖蕩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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