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
我們現在說起“上帝”,第一個反應就基督教的上帝。其實上帝一詞,在我國很早就有使用。《詩經》云“上帝臨汝,無二爾心。”上帝的名號在西周的時候就有。
《說文解字》帝,諦也。王天下之號也。《詩經》云“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鄭玄箋注云“大矣,天之視天下,赫然甚明。以殷紂之暴亂,乃監察天下之眾國,求民之所歸就。”《毛詩》云“文王曰‘咨汝殷商,非上帝不時,殷不用舊。’”《毛詩——臣工》云“明昭上帝,迄用康年。”《毛詩——昊天有成命》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從上帝之名,頻繁見諸典籍,可以證明上帝信仰為周人所接受,成為官方正統。在甲骨文和金文里面,有時候簡稱為“帝”,或者叫“天帝”。比如昊天至尊金闕玉皇上帝、清微始祖元始天尊妙道上帝、紫薇天皇上帝、東極青玄上帝等。基督教傳入我國則比較晚,故知上帝一詞,乃我國之原創。
眾生
佛教經常說:“普度眾生”。佛經里也頻繁出現眾生字樣,比如《金剛經》說:“無眾生相”。
但是眾生一詞,卻也是地道的國產貨。道教經典《南華真經·德充符第五》云:“人莫鑒于流水而鑒于止水,唯止能止眾止。受命于地,唯松柏獨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于天,唯堯舜獨也正,在萬物之首。幸能正生,以正眾生。”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堯舜,“既能正己,復能正物。正己正物,自利利他。內外行圓,名為大圣。”
而佛教要到東漢明帝的時候,才傳入中國。所以眾生一詞是源于中土。
布施
“布施”是佛教六度波羅蜜之一。是修行的一個重要法門,布施可以廣結善緣,舍去慳貪,培植善根。佛教最初傳入我國,不事生產,遵守釋迦之教,以乞食為生。和尚見人就叫“施主”,就是這個原因。
然而布施一詞,最早也是出于道經。
《南華真經·外物第二十六》里有個故事:儒以詩禮發冢,大儒臚傳曰:東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懦,口中有珠。詩固有之曰:青青之麥,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舍珠為。接其鬢,摩其顱,儒以金椎控其頤,徐別其頰,無傷口中珠。
儒以詩禮發冢,這里引用了一句《詩》,就是:“生不布施,死含珠何為?”意思是說那些富貴人、奴隸主,在世的時候不布施給窮人,死了還含著寶珠,企求不朽。這句詩在現在的《詩經》里找不到,屬于佚詩。大概是孔子刪定詩書的時候,覺得這句詩不夠溫柔敦厚,就刪除了。但是在《莊子》里卻保存了下來。讓我們后人知道,布施一詞,也是古已有之。
先生
我們現在通常稱呼別人先生、女士。在以前,稱呼老師也有叫先生。其實先生一詞,最早算是起源于道教。
《真誥》云:“為學無師,道則不成,心存目想,見師如經,學非師授不可以教人,恐疑悟后學,故不得傳求法。事師莫擇貴賤,勿疑長幼。言我年大而彼年小,彼是賤而我是貴,此是未解正真平等之要。人無貴賤,有道則尊,所謂長老不必耆年,要當多識多見以為先生。”
先生本是有道之人的稱呼。《定真玉箓經》里也說:“凡欲定心,當受上皇民籍定真玉箓,此至要為學之先也。先能定心,仙名乃定,是三天正一,先生所佩,以定得仙之名。”道教里很多祖師都稱為先生的,比如張果稱“通玄先生”,黃公望稱“紙舟先生”,吳筠稱“宗玄先生”,徐神翁又叫“虛靜沖和先生”等。
法官
法官,我們都知道是法院里審判的官員,近代法院興起,才有了法官。但是最早使用法官一詞的卻是道士,原意是指行法的道士。《混洞女青詔書》云:“諸雷神被法官差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時震動以為報應,至時而不震動,不依牒內坐說故意違者,仰法官差神吏重行遣役。”又《道法會元》云:“法官披發仗劍,先至東方召東方使者,燒東方檄。”
我們現在的“法”是民法、刑法、青少年保護法等。法院里的法官是根據這些法律來判決案件,懲惡揚善。道教的法則是“玉宸煉度符法”、“清微梵炁雷法”、“紫極玄樞奏告大法”等,道教的法官則是根據這些“法”來役使鬼神,助國救民。
律師
古代衙門里打官司是沒有律師的,只有訟師。
后來西洋法治精神引入中國,很多事情都要走法律途徑,用訟師這個詞,明顯不符合時代精神,于是就改用“律師”。
其實律師這個詞,還是源于道教的。比如我們稱清朝著名道士王常月祖師,也叫“王大律師”。這個“律”,不是法律的“律”,而是戒律的“律”。
福生無量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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