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報道,網信部門強化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當牟利行為,今年以來,已有1.1萬余個違規賬號被處置。此類違背孩子主觀意愿,人為打造“網紅兒童”的現象引發公眾廣泛關注與深入思考。這些行為不僅涉及法律問題,更對網絡消費環境和社會公序良俗構成了挑戰。利用未成年人形象牟取不當利益,反映了時下部分人將童真過度商業化,以及倫理失范的深層次矛盾,有待從消費權益保護和社會文明建設的角度雙向規制。
“網紅兒童”現象的背后是將未成年人異化為流量標簽和商品。一些賬號通過劇本化表演、炫富帶貨甚至擦邊內容來吸引眼球,這些行為本質上是虛假營銷與誘導消費的結合體。例如,在一些兒童吃播視頻中,存在刻意夸大產品效果的情況,或者借助親子人設推銷高價商品,利用未成年人的天真形象促進交易決策,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若不加以制約,將扭曲市場供需關系,使得優質內容被獵奇、低俗的“啃小”視頻擠壓,最終損害消費者對平臺的信任,破壞網絡消費環境。
從開通賬號、人設打造到流量變現,部分MCN機構與家長的“造星”鏈條,還暴露出對未成年人權益的漠視。兒童被迫迎合成年人的審美與價值觀,長時間在鏡頭前重復表演、過度曝光,不僅剝奪了他們正常成長的空間,還向社會傳遞了“流量至上”“捷徑致富”的錯誤導向。這種將兒童工具化的行為,有違《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也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認為,要防止流量“啃小”現象的蔓延,需要構建多層次的治理架構。
首先,須強化平臺主體責任,完善算法推薦機制。網絡平臺要摒棄“唯流量論”的算法邏輯,建立未成年人內容分級管理制度,對涉及兒童的直播、廣告推行“雙審核機制”,既要審核法律合規性,也要評估內容對兒童權益與消費決策的影響。同時,設立“未成年人保護消費專區”,對兒童相關產品的營銷行為實施更高標準的真實性審查,從源頭上遏制虛假宣傳。
其次,要打擊灰色產業鏈,筑牢社會文明防線。相關部門合作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查處MCN機構與家長簽訂的“霸王條款”、偷拍侵權等違法行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網紅黑名單”制度和行業禁入制度。司法機關可通過典型案例釋法,明確“啃小”視頻的民事賠償標準與刑事追責邊界,形成法律震懾。
最后,應推動價值引領,培育理性消費文化。教育部門應將網絡素養教育納入課程體系,通過分析討論“網紅兒童”背后的商業邏輯,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勞動觀與財富觀。消費者組織可通過發布消費警示案例,引導公眾自覺抵制“啃小”內容,以市場選擇倒逼行業自律。各方形成合力,切斷流量“啃小”利益鏈,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健康、清朗的成長環境,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消費環境與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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