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貌似荒唐的強奸案例。
男女雙方都是南昌某大學學生,男生一邊讀書,一邊在校外兼職修手機,女生是男生的顧客,因此相識,女生有男友。
2023年5月7日,女生的手機壞了,找男生修手機,兩人在男生的宿舍發生了關系。
第二天,女生再次找到男生,要求建立男女朋友關系,男生未置可否,于是女生選擇了報警。
警方找男生做了筆錄,并沒有抓捕,一直到8月份,女生說因此患了嚴重抑郁癥,不想活了,警方正式對男生實施刑拘,隨后批準逮捕。
在庭審過程中,男生說不是強奸,是兩情兩愿,女生堅稱被強奸。
男生提供的證據是:
1.兩人的聊天記錄,內容大膽露骨,互相挑逗,且女生還向男生發過穿蕾絲的大尺度自拍,顯示雙方處于暖昧關系中。
2.男生說整個過程中,女生既沒反抗也沒呼救,而且很主動。
3.男生還有錄音,內容是在這過程中,女生的表現非常強勢,女生甚至還說了“你不行的話就給我起來”,并且在男生說“太累了,我困了,想睡覺,等我休息一晚上”后強行將姿勢調整為女上位,然后男生詢問“你累不累”,而女生則是戲謔的以“你要是累就打死你”,為理由要求男生繼續滿足她的需求。
女生辯解說:
1.聊天記錄的曖昧詞語并不能代表自己同意發生關系。
2.過程中女生表示沒有呼救,是因為自己當時過于恐懼。
3.女生表示自己那時有嚴重的抑郁癥,一切的一切并不是自己愿意。
即使有錄音和全程視頻證據,有聊天記錄證明兩人關系曖昧,證明全程無強迫性質及女生主動,甚至還包括了女上位這一類完全不可能是強奸的姿態,但都沒用。
法院最終認定是強奸,男生一審被判六年,二審判三緩三。
強奸罪本身是為了保護女子弱勢群體,只要對方一口咬死你強奸了,基本就沒轍。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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