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電動自行車起火而引發的事故
屢有發生
截至2024年底
我國電動自行車市場保有量
已超過4億輛
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的統計顯示
從2018年起
電動自行車火災數量
每年增速都在20%左右
到2023年已達2.5萬起
數據顯示
90%的電動自行車火災致人員傷亡事故中
電動自行車都停放在了門廳、 過道等位置
2021年應急管理部發布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
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
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對于在這些區域充電拒不改正的
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
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
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
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條例》
將該規定進行延展
明確電動自行車應當在指定的區域
去停放和充電
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條例》明確規定
禁止居民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
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其充
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違規拒不改正的
可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體中心
編 輯:王芳舒、 劉鴻濤
審 核:詹 璐
來 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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