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路口出來準備橫過馬路到對面,他就直接撞過來了……”4月21日,在金秀瑤族自治縣省道507線桐木鎮新車站路段路口處,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及一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天19時45分許,金秀交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根據監控畫面顯示,事故發生時黃某駕駛車牌號為桂GX***0的小型轎車,沿省道507線由象州頭排方向行駛至桐木鎮新車站路段路口處時,韋某駕駛車牌號為金秀B***6的電動自行車從黃某右側路口駛出準備橫過馬路,躲避不及,導致兩車發生碰撞,所幸韋某騎行時佩戴了安全頭盔,未造成嚴重后果。
公安機關依法認定,韋某駕駛非機動車橫過公路時未下車推行,且行經交叉路口時未讓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由其承擔主要責任。黃某夜間駕車行經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為降低行駛速度,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原因,由其承當次要責任。
都說電動車是“肉包鐵”
沒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
若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發生意外的可能性更大!
騎行電動自行車
應遵守以下行為規范
請輸入標題
1.各行其道。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道的右側行駛。
2.按規定行使。很多騎車人圖省事,隨意橫穿馬路,給正常行駛的車輛帶來很多麻煩,也增加了安全隱患。
3.出路口時要觀望。在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不觀察路口兩側來車,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4.警惕安全風險。電動自行車應當與大型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行車時不要與大車并行,更不能搶行。此外,一定要牢記,駕乘電動自行車一定要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來賓交警提醒
駕駛電動自行車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橫過機動車道請走人行橫道
并下車推行
機動車駕駛人經過路口多觀察
確保安全后減速通過
確保行車安全!
廣西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
守法規知禮讓
終審:莫崇貴 審核:譚晶晶
責編:盤羅婷 編輯:彭子峻
視頻:彭子峻 來源:金秀大隊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未減速”遇上“未禮讓”,撞了!
覺得好看點個【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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