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黃昏戀一直都是爭議很大的社會話題。
因為在現實中,一旦老人再婚,必然會涉及子女財產繼承的問題,引發家庭矛盾、多方沖突。
而現實中,利用年邁老人結婚牟取取財產的現象層出不窮,甚至存在虐待老人甚至殺害老人以盡快繼承財產的極端案例。
因此,年齡差異巨大的黃昏戀尤其不被人們看好。
2025年3月,佛山市順德區86歲的標叔與比他小33歲的王女士登記結婚。王女士不僅是標叔兒子的女友,還在兒子去世后繼續留在標叔家中照顧他。然而,這一舉動卻引發了標叔女兒覃女士的強烈不滿。
標叔的兒子一直未婚,2024年初,他將女友王女士帶回家中。2025年2月,兒子因病去世后,王女士選擇繼續留在標叔家中照顧他。后來,兩人前往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這一舉動讓已經一年多沒有聯系、甚至將標叔微信拉黑的覃女士突然出現在家中。她不僅要求王女士馬上離開,還堅持要把標叔送到養老院,但標叔拒絕了。為了躲避女兒的騷擾,標叔甚至更換了家里的門鎖。然而,覃女士并未就此罷休,她采取了撬門、砸鎖、堵鎖孔、剪電線,甚至撬墻磚等一系列破壞行為。
王女士表示,她與標叔結婚只是為了幫助老人擺脫困境。因為覃女士曾多次試圖將標叔送到養老院,而王女士不忍心看到標叔被送去養老院,所以才選擇與他結婚。她強調,標叔的房子無法流轉,她從未想過要他的財產。她與標叔相處了一年多,早已有了親人的感情,結婚只是為了給老人一個名分,讓他能安穩地生活。
標叔表示,王女士長期照顧他,他希望與她組成一個“新家”。然而,女兒的威脅和謾罵讓他“逼不得已”選擇與王女士結婚。他認為,王女士的照顧是無償的、真心的,而自己的財產理應由照顧他的人來繼承。
然而,覃女士卻認為,王女士給父親“洗腦”,讓他對她言聽計從。她懷疑王女士接近父親是為了謀取財產,因為王女士剛來時用的是假名字,一個連真實姓名都不愿透露的人怎能讓人相信?母親于2022年去世,房產登記在母親名下,而覃女士堅決不同意父親將房產過戶到他名下,她認為自己有權保住母親的房產。
就這樣,各方各執一詞,鬧得不可開交。
村委會組織了多次調解,但均未能化解雙方矛盾。村委給出的調解意見是:老人無權阻止女兒回家,應適當接受女兒的建議;當然,女兒也要盡到義務,不能再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村委會的意見是正確的,因為房產并非標叔單獨所有,還有亡妻的份額,而亡妻的份額里也有女兒的份額,所以標叔確實無權阻止女兒回家。但是,女兒的暴力行為也已經涉嫌違法,如數額超過一定程度或造成嚴重后果,負上刑事責任也不是不可能。
從標叔的利益角度來說,他認為誰在晚年照顧他、對他好,就應該由誰來繼承他的財產,這種想法無可厚非。但由于房產中有女兒的份額,他需要充分考慮并保護女兒的權益,不能隨意贈與他人。
從覃女士的利益角度來說,作為女兒,她有權繼承父親和母親的房產。即使父親拒絕讓她繼承父親名下的財產,母親的份額中也有她的一份,她仍然有權繼承。當然,無論父親是否讓她繼承,她都有贍養父親的義務。也許正是這一點讓她難以接受,因為家庭關系的平衡被一個外來女人打破了。
從王女士的利益角度來說,他們是正常的婚姻登記,法律保護他們的婚姻關系。如果她對標叔確實是真心實意并好好扶養他,那么在標叔去世后,她繼承標叔的個人財產合情合法。而且這套房產并非如她所說“不能流轉”,按照法律規定,她和標叔結婚后就是直系親屬,在標叔同意的情況下,她可以獲得標叔的房產份額,法律是允許的。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本案都是異常復雜。它涉及財產、愛情、親情以及社會輿論等諸多方面,各種因素交織在一起,如同一鍋攪不開的漿糊。村委會已經出面進行了多次調解,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如果后續將此案訴至法院,法院在判決時也會面臨極大的難題。原告和被告都有各自站得住腳的法律依據和人情考量,無論法官如何判決,盡管從法律層面來看都是合理的,但總有一方會不服。
最終,解決問題的關鍵應該在王女士手中。王女士明確表示自己并不在乎老人的房產,因此她可以通過書面聲明放棄房產繼承權,這必然會大大緩和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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