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了《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氣候(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財會〔2025〕17號)。
這是中國首個聚焦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的具體準則,其發布實施標志著中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從“被動參與”轉向“規則引領”,也為企業綠色轉型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帶來更多可能性。
中央財經大學可持續準則研究中心主任劉軼芳認為,《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意義遠超單一政策范疇,有望重塑企業價值邏輯與市場生態。
她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對市場而言,這能推動可持續金融生態加速成型,也能推動氣候相關信息的標準化發展,降低投資者評估“可持續發展溢價”的成本。隨著氣候相關披露數據積累,ESG評級、ESG投資將快速發展,引導百萬億級資金向真正可持續的領域聚集,形成“披露、評級、投資”的正向循環。在目前的國際發展趨勢下,中國將不斷提升自己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
《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共六章47條,規范了企業如何向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重要的氣候相關信息,便于其作出經濟決策、資源配置或者其他決策。
經濟觀察報:為什么要在這樣的時間節點,在此時,征求這份意見,并打算出臺我國首個聚焦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的具體準則?基于什么樣的國內外政策與市場環境因素考量?可否舉例。
劉軼芳:這是為了落實“雙碳”目標的內在要求,也是為了完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的需要。
2024年11月,財政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試行)》,拉開了我國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建設的序幕。《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作為首個單項議題準則,是對基本準則的細化延伸,標志著我國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框架的逐步完善。
《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的公布,也是為了提升企業氣候治理能力。
比如,《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引導企業將氣候因素深度融入治理架構、戰略規劃、風險管理等核心流程,有助于企業向利益相關方展示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和行動,提升企業對氣候風險的識別和應對能力。
《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還能推動企業價值提升與市場生態重塑。短期來看,氣候信息披露可能會增加企業的合規成本。但長期來看,氣候治理能力將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新標尺”,支撐企業在全球市場中提升競爭力與透明度。
從國際政策與市場環境因素來看,《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與國際準則進一步“趨同”。
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S2)在全球范圍內具有廣泛影響力。《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在核心理念和關注重點上與S2高度趨同,這種“趨同”模式有助于提升我國企業在全球市場上的競爭力和透明度,促進國內外市場的交流與合作。
當前,國際社會對氣候議題的關注度持續攀升,氣候信息披露已成為全球資本市場的重要趨勢。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或正在制定相關準則,我國在此時公開《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是為了更好地與國際接軌,提升我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話語權。
《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還能滿足國際投資者的需求。
隨著全球綠色金融和可持續投資的興起,國際投資者越來越關注企業的氣候表現。《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為企業提供了一套規范的披露框架,有助于滿足國際投資者對氣候信息的需求,增強國際投資者對我國企業的信心。
經濟觀察報:《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在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方面有哪些核心要求?與國際上已有的類似準則相比,它有哪些獨特之處?
劉軼芳:值得關注的獨特之處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強調,為滿足信息使用者對氣候相關信息的需求,企業還應當披露本準則第二章至第五章未涵蓋的重要的氣候相關影響信息。且特別提到企業披露的氣候相關影響信息不應掩蓋或者模糊其披露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信息。
這一要求確保了企業披露信息的全面性與完整性,使各利益相關方能夠更準確、更深入地了解企業與氣候之間的復雜利益關系。
二是關于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標準、碳配額交易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等,充分考慮了我國企業實際情況,具有中國特色。
在披露內容上,《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要求企業披露范圍三溫室氣體排放。這與IFRS S2、歐盟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第E1號《氣候變化》以及除歐盟之外多個經濟體發布的氣候準則或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保持一致。這將有助于企業應對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
企業披露范圍三溫室氣體排放,還可證明其供應鏈減排成果,反駁“碳泄漏”指控,規避貿易壁壘,提高其國際競爭力,有助于企業吸引綠色投資,增強市場信任,更易獲得ESG基金關注,提升相關投資者對企業長期戰略的信任。
經濟觀察報:此次對于企業氣候風險的識別、評估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這對企業來說,是怎樣的挑戰和機遇?
劉軼芳:《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確實對企業在氣候風險的識別、評估上提出了更大挑戰,表現為技術上情景分析需專業模型(如評估1.5℃溫控對業務的影響),范圍三排放核算涉及價值鏈上下游數據收集等待,管理上需將氣候風險納入戰略決策,如調整高碳業務布局等。
下一步,企業應重點聚焦物理風險(如洪水對廠房的影響)和轉型風險(如碳關稅),提前布局韌性措施(如搬遷設施、開發低碳技術)。
經濟觀察報:《氣候準則》(征求意見稿)的實施,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合規成本。下一步,企業應如何平衡合規成本與可持續發展的長期收益?
劉軼芳:中小型企業可從定性情景分析起步,從應對短期合規做起,逐步積累數據能力。
大型企業可通過兼容企業數字化工具降低核算成本。
暫不具備定量分析能力的中小型企業可優先披露定性信息(如氣候風險對業務的潛在影響,以及易受轉型風險影響的資產比例等信息,待能力提升后逐步細化其他披露信息。
中小型企業還需關注政府或行業協會開展的細分行業應用指南相關支持內容,借助第三方機構提升數據收集、披露與鑒證的能力。
(作者 王雅潔)
王雅潔
經濟觀察報高級記者兼國資新聞部主任 長期關注宏觀經濟、國企國資等領域。擅長于深度分析報道、調查報道、以及行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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