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據“清廉達州”消息:達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詳情如下:
2025年五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持續鞏固拓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一、達州市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文鵬飛違規收受禮金的問題。2014年至2024年,文鵬飛在擔任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專職副書記、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共計30萬余元。文鵬飛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1月,文鵬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渠縣職業中專學校工會借黨建活動之機組織公款旅游的問題。2019年12月14日,渠縣職業中專學校工會借學校組織開展主題黨日活動之機,安排教職工前往萬源市八臺山景區參觀旅游,并以學校工會的名義支付相關費用。2024年9月,渠縣職業中專學校時任黨委委員、工會主席佘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宣漢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服務中心計劃投資財務股原負責人吳選民違規收受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接待、違規租用車輛的問題。2020年至2024年,吳選民在宣漢縣土肥站、縣農建中心工作期間,保管單位通過虛增職工差旅費套取的資金及收取的項目老板“贊助費”,用于支付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接待、違規租用車輛等費用,并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共計0.8萬元。吳選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8月,吳選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5年1月,吳選民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
四、大竹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周永書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的問題。2020年至2024年,周永書利用擔任大竹縣天城鎮黨委書記和大竹縣農業農村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等職務便利,在中秋、春節等節日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共計20萬余元及高檔酒水、名貴野生菌等禮品。周永書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2月,周永書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清廉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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