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完善體制、法律指導委員會正式成立,該指導委員會由越共中央總書記蘇林(T? Lam)擔任主任,政府總理范明政(Ph?m Minh Chính)和國會主席陳青敏(Tr?n Thanh M?n)擔任副主任。
根據越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的決定,該指導委員會有23名成員,其中包括7名政治局委員,分別是中央內政部部長潘廷鐲(Phan ?ình Tr?c)、中央組織部部長黎明興(Lê Minh H?ng)、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阮維玉(Nguy?n Duy Ng?c)、中央宣教與民運部部長阮仲義(Nguy?n Tr?ng Ngh?a)、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杜文戰(?? V?n Chi?n)、國防部長潘文江(Phan V?n Giang)、公安部長梁三光(L??ng Tam Quang)。
其他委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黎明智(Lê Minh Trí)、中央政策戰略委員會主任陳留光(Tr?n L?u Quang)、副總理黎成龍(Lê Thành Long)和裴青山(Bùi Thanh S?n)、國會副主席阮克定(Nguy?n Kh?c ??nh)、司法部長阮海寧(Nguy?n H?i Ninh)、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黃清松(Hoàng Thanh Tùng)、內務部長范氏清茶(Ph?m Th? Thanh Trà)、科技部長阮孟雄(Nguy?n M?nh Hùng)、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黎光輝(Lê Quang Huy)、財政部長阮文勝(Nguy?n V?n Th?ng)、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買(Phan V?n M?i)、政府辦公廳主任陳文山(Tr?n V?n S?n)、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阮輝進(Nguy?n Huy Ti?n)、中央辦公廳副主任黎克全(Lê Khánh Toàn)、司法部副部長阮清秀(Nguy?n Thanh Tú)。
越共中央總書記蘇林
同日,越南政治局頒布關于革新立法執法工作的決議,旨在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需求。
決議提出目標,到2030年使越南成為擁有現代工業、中等偏上收入的發展中國家,屆時越南將擁有民主、公平的法律體系,破除實踐中產生的障礙,為發展創造條件,動員全體人民和企業參與經濟社會發展。2025年,越南基本破除法律規定的瓶頸;2027年完成法律法規的修改、補充和頒布工作,為國家三級政府(中央、省、鄉)機構運作提供統一的法律依據。2028年,完善越南投資、經營法律體系,助力越南投資環境躋身東盟前三。展望2045年,越南將擁有高質量、接軌國際先進標準且符合國情、執行嚴格的法律體系,切實保護人權和公民權利?!皯椃ㄖ辽稀⒁婪ㄐ惺隆背蔀槿鐣髦黧w的行為準則;實現現代化國家治理,國家機構精簡、高效、有力和有效;滿足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到2045年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
公民和企業“法無禁止即可為”
為實現上述目標,越共中央政治局要求每名干部、黨員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和執行法律,傳播尊崇憲法和法律的精神。各部委、國會機關至少配備一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領導。地方上,省級司法廳廳長可進入省委委員行列。司法部將選派和輪換干部、公務員到地方和部委工作,以積累實踐經驗。
決議指出,法律制定工作要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讓制度和法律成為競爭優勢;堅決摒棄“管不了就禁止”的思維;發揚民主,尊重、保障和有效保護人權和公民權利;確保限制權利的程度與所獲得的正當利益相平衡。各項規定應具有穩定性、簡單易行,以人民和企業為中心,僅對屬于國會權限的框架性、原則性問題作出規定,對于經常變動的實際問題,則授權政府、部委和地方進行規定,以確保靈活性和貼合實際?!肮窈推髽I‘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必須始終如一地貫徹執行”。
撥出總預算支出的0.5%用于法制建設
越共中央政治局要求,在構建和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方面,要營造有利、透明、安全、合規成本低的法律環境,同時徹底削減和簡化投資、經營條件?!按_保企業的自由經營權、財產權和合同自由權;各類經濟成分企業之間的平等;私營經濟是國家經濟的重要動力”,決議強調。各項規定應為私營經濟有效獲取資本、土地特別是優質人力資源提供法律依據;推動形成和發展區域性乃至全球性的私營經濟集團;切實有效地支持中小企業。國際金融中心、自由貿易區、重點經濟區將建立突破性、卓越的競爭機制。政治局嚴禁利用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現象謀取私利或干預、阻礙機關、組織和個人正?;顒??!安坏脤⒔洕⑿姓?、民事關系刑事化;不得用行政措施干預、解決民事、經濟糾紛”。
建立特殊機制,吸引高素質、具有國際法律知識和國際合作實踐經驗的人才。越南將制定戰略,增加專家在國際法律組織和國際司法機構中的參與度。預算將確保每年用于法律建設的資金不低于總預算支出的0.5%,并根據發展需求逐步增加。將設立政策、法律建設支持基金,由預算資金和社會化資金共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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