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鹽津縣“領導留言”被指亂回,昭通市生態環境局鹽津分局能解決礦地糾紛等遺留問題?
近日,在中央第六巡視組對云南開展巡視工作的背景下,鹽津縣廟壩鎮高坎村村民通過“領導留言”渠道反映的麻柳大園采石場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成為檢驗巡視工作成效的一個具體案例。而昭通市生態環境局鹽津分局的回復卻引發爭議,被指存在越權處理及前言不搭后語等情況。
4月21日,高坎村村民懷著焦急與無奈的心情留言。麻柳大園采石場始建于2003年,采礦權坐標與實際開采坐標偏差超1公里。2018年,當地政府以會議紀要代替行政審批同意其繼續開采。該采石場與村民居住在同一巖層板塊,放炮作業帶來諸多危害,如強烈震感致使小孩被嚇哭、家禽恐慌,房屋瓦下滑落、墻體開裂,院壩地板及耕地、林地出現裂痕,還引發山體滑坡。雖此前老板處理了滑坡石頭,但房屋和土地受震動損害問題一直未得到根本解決。2023年鹽津鑫貴石料加工廠拍得該采石場,2023年6月開始生產(有視頻依據),前期放炮造成的損失無人過問,且新老板接手后采石場依舊違規生產,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村民期望相關部門能解決礦地糾紛、地災和房屋評估等遺留問題,消除隱患 。
生產視頻截屏
然而,4月30日昭通市生態環境局鹽津分局的回復卻令村民不滿?;貜头Q,經核查,鹽津縣廟壩麻柳采石場于2019年12月停產,2023年2月9日鹽津鑫貴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競得礦權,2023年6月12日取得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后未進行生產,未發現生態環境領域違法行為。但村民反映該采石場2024年6月30日(可以調取用電記錄和生產視頻)已開始生產且違規破壞生態,與部門回復明顯不符。
此外,礦地糾紛、地災和房屋評估等問題,本不屬于生態環境局鹽津分局的主要職能范疇,其卻越權進行回復處理,且未針對村民核心訴求給予有效回應,回復內容前言不搭后語。這一事件暴露出相關部門在處理群眾訴求時可能存在職責不清、溝通不暢等問題,亟待引起重視并妥善解決,以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政府公信力。
望本文發出后昭通市鹽津縣政府深入了解貫徹落實總書記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領導班子、干部人才隊伍和基層黨組織建設以及巡視整改情況,緊盯權力和責任,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著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動解決突出問題。要堅持穩中求進,注重同題共答,嚴明紀律作風,堅決完成好巡視任務。
關于此事后續進展,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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