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黃山景區3天內協助找回18名走失兒童的事件,既折射出親子旅游中的安全疏漏,也暴露出景區管理與社會責任的深層矛盾。據公開報道,5月1日至3日下午4時,黃山景區通過工作群聯動機制,在接到家長求助后迅速定位并找回多名兒童,其中南京一位母親與10歲兒子在觀石亭走散后,僅用22分鐘便在光明頂區域完成團聚。這一高效響應背后,是景區數百名工作人員組成的應急網絡,但數字背后更需追問:為何同一景區在旅游旺季頻繁出現兒童走失事件?
網友評論呈現兩極分化。部分家長在社交平臺坦言“帶娃旅行如履薄冰”,指責部分家長“只顧拍照打卡,忽視孩子動向”;亦有游客為景區點贊,認為“工作群秒級響應機制值得推廣”。然而,批評聲同樣尖銳:有網友指出“三天18起走失案,相當于每天6起,這絕非偶然”,質疑景區是否在高峰期存在人流管控漏洞。更深層的爭議在于,部分家長將景區視為“電子保姆”,依賴監控系統而非主動看護,這種“甩手掌柜”心態實則將公共安全資源置于被動消耗狀態。
從社會學視角審視,事件暴露出三重矛盾。其一,旅游經濟與安全保障的失衡。黃山作為日均接待超3萬人的5A級景區,在追求客流量的同時,是否在關鍵區域增設了足夠的親子警示標識與臨時看護點?其二,技術依賴與人文關懷的割裂。盡管工作群聯動機制提升了尋人效率,但過度依賴“照片群發-區域排查”的被動模式,是否掩蓋了預防機制的缺失?其三,家庭責任與社會共治的錯位。當家長將監護義務轉嫁給景區時,公共空間的安全邊界究竟應如何劃定?
反觀2010年復旦“黃山門”事件,18名驢友違規探險致民警張寧海犧牲的悲劇,與當下兒童走失案形成鏡像對照。前者是成年人對規則的漠視,后者是監護人對責任的懈怠,二者共同指向一個核心問題:在風險社會中,個體行為的外部性如何被有效約束?若將黃山景區比作社會治理的微觀樣本,其三天18起的走失數據,實則是家庭責任意識淡薄、景區應急機制滯后、公共安全教育缺位三重失靈的疊加產物。
解決之道需多方共治。景區應建立“分級預警系統”,在客流高峰時段對兒童聚集區實施動態監控,并設置親子手環等智能定位設備租賃點;家長需摒棄“景區兜底”的僥幸心理,強化風險預判能力;社會層面則需通過立法明確公共場所的監護人責任,例如參考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對監護失職行為的懲戒條款。唯有將“事后救援”轉化為“事前預防”,方能避免讓黃山成為“中國式帶娃”的照妖鏡。
當黃山云海依舊翻涌,那些在險峰間失而復得的孩童,理應成為全社會反思親子安全教育的契機。畢竟,比壯麗山色更珍貴的,是每個家庭對生命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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