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蘇聯著名槍械設計師費多爾·瓦西里耶維奇·托卡列夫,在毛瑟7.63×25毫米手槍彈的基礎上研發出托卡列夫7.62毫米手槍彈,這種子彈最早在TT-30手槍上使用,二戰中廣泛使用于TT-30/33手槍和PPSH-41和PPS-43等沖鋒槍上。
新中國剛成立時百廢待興,許多武器彈藥還不能研制,因此采取了引進仿制的辦法。五十年代初,我國軍工企業以蘇聯托卡列夫7.62毫米手槍彈為基礎進行仿制,于1951年定型,命名為1951式7.62毫米手槍彈,簡稱51式手槍彈。
這種子彈的彈殼原先為黃銅材料,1964年改為覆銅鋼。彈殼為瓶形,無突緣,采用伯爾丹式無銹蝕底火。
51式7.62毫米手槍彈性能:全彈質量9.9~10.7克,彈長34.4~34.9毫米,初速420~450米/秒。該彈配用51式、54式、80式手槍時,可殺傷50米內的有生力量;配用50式、54式、79式及85式沖鋒槍時,可殺傷200米內的目標。
仿自托卡列夫7.62毫米手槍彈的51式手槍彈,后來還衍生出空包彈、鋼珠彈、橡皮彈和微聲沖鋒槍彈等種類。其中空包彈全彈質量4.8克,彈長30.9毫米,彈殼質量4.4克。主要用于射擊訓練。
51式7.62毫米鋼珠彈,是在彈頭頂端加裝一個鋼珠,用于增加穿透障礙物的能力。
由于51式7.62毫米手槍彈在一些特定場合使用威力偏大,因此軍工廠生產了51式7.62毫米橡皮彈,這種子彈屬于非致命性彈藥。其彈頭采用橡皮材料,彈殼為覆銅鋼,伯爾丹式底火,全彈長34.5~35毫米,彈重3~3.2克,彈殼長25毫米,有效射程10~80米,在50米距離可穿透0.1毫米厚的牛皮紙。
1964年,51式手槍彈衍生出一種微聲沖鋒槍彈,定型為64式。該彈裝藥量小、初速低,因此它的威力弱一點。
64式子彈主要配用64式微聲沖鋒槍,彈頭為尖頭、錐底、鋼芯結構,彈頭圓柱部有一滾溝。該彈質量為12.1~13克,彈長37毫米;為了達到消焰和消煙的效果,彈殼裝速燃雙基發射藥,裝藥量為0.23克;64式微聲沖鋒槍彈初速285~305米/秒,100米距離射擊密集度不大于5.5厘米,對厚2.5厘米、傾斜30度的鋼板穿透率不小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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