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與法律網訊(通訊員 米爾卡米力江·麥麥提明)法律利劍出鞘,斬斷犯罪黑手!新疆莎車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復合型財產犯罪案件。被告人阿某利用情感糾葛與隱私威脅,多次實施詐騙、敲詐勒索行為。法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對其作出嚴懲,彰顯司法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財產權益的堅定決心。
案情簡介:被告人阿某(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虛構懷孕詐騙案——2023年11月,阿某與艾某相識戀愛,2024年6月,阿某偽造B超檢查結果,以“懷孕需流產及后續治療”為由,向艾某及其家屬騙取人民幣25000元,款項被肆意揮霍,直至案發未追回。
系列敲詐勒索案——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阿某以非法斂財,多次實施敲詐勒索:
2022年10月,阿某與西某通過微信結識并發生關系,阿某謊稱懷孕,以告知其家人相威脅,敲詐800元;2023年8至9月,阿某與帕某網上結識并見面自愿發生關系,以帕某未給阿某借錢將采取不利行動為由,從帕某處勒索500元;同月,阿某與尼某通過網絡相識并見面發生關系,阿某稱遇到困難讓尼某向其轉賬1500元,后阿某又以曝光雙方聊天記錄相威脅,再次敲詐1000元;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阿某與努某發生關系后拍照,向努某妻子發送照片并以舉報致其開除為威脅,并偽造B超虛構墮胎騙取4200元。
判決結果:經審理認為,阿某詐騙艾某25000元未退賠,先后敲詐勒索西某、帕某、尼某、努某共計6500元均未歸還,犯罪情節惡劣。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依法作出判決:判決阿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罰金4000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罰金2000元,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年,罰金6000元;并責令阿某全額返還被害人損失,依法沒收作案工具兩部手機。
法官說法:不法分子常利用情感關系、個人隱私實施犯罪,公民需提高警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詐騙罪與敲詐勒索罪均屬嚴重侵犯財產權的犯罪行為。詐騙罪強調“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手段,而敲詐勒索罪核心在于通過“威脅、要挾”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
法官提醒:遭遇類似威脅或可疑請求時,應保留證據并及時報警,切勿因隱私泄露擔憂而妥協;司法機關將持續強化打擊力度,以公正裁判守護社會誠信與公民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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