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司法的優良傳統。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人民陪審員制度肩負了推動司法公正、凝聚社會共識的時代使命。
今年4月27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頒布實施七周年,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展現新時代人民陪審員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的創新成果,寶雞中院特開展人民陪審員專題宣傳,以“無袍法官”的獨特視角,生動講述人民陪審員在參審賦能、定分止爭、法治宣傳等履職中的法治實踐,展現人民陪審員風采。
人民陪審員:趙佳美
趙佳美,女,生于1985年11月,千陽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職工,2024年7月起 擔任 千陽縣人民法院 人民陪審員。
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工作,這段經歷不僅是對法律實踐的深入體驗,更是一場重塑認知、淬煉心靈的成長之旅。從最初的忐忑茫然到如今的從容堅定,每一次參與庭審、每一次合議討論,都讓我對司法公正、社會責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讓我深刻體會到“人民陪審員”五個字背后沉甸甸的責任。
一、自我成長,從法律“旁觀者”到法治“參與者”
參與陪審工作,也讓我實現了自我的成長與蛻變。過去,我對法院的認知僅限于新聞報道,成為陪審員后,我系統學習了《人民陪審員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識,更通過實踐明白了“陪審”二字的重量。如今通過一次次庭審實踐,我掌握了基礎的法律知識和司法流程,學會從證據鏈、邏輯關系等角度分析問題。同時,在與法官、其他陪審員的交流中,不同的思維方式和人生閱歷相互碰撞,拓寬了我的視野,提升了辯證思考和綜合判斷能力。
二、走進法庭,觸摸法律的嚴謹與溫度
初次走進莊嚴的法庭,高懸的國徽、嚴謹的庭審程序,都讓我感受到法律的神圣與威嚴。隨著庭審的推進,那些課本上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起來。第一次陪審,被告人是三名剛成年的孩子,因入室盜竊被起訴,看著他們手上帶著手銬、腳上帶著腳鏈走進法庭,心里不由得泛起一絲憐憫,面對被告人的自我陳述和檢察院的起訴,法官始終以專業的態度庭審,耐心的審查證據,讓被告人完整表達訴求。
在合議環節,法官與陪審員們圍繞案件事實、證據認定、法律適用展開細致討論。我意識到,法律的公正不僅在于條文的執行,更在于對每個個體命運的尊重與考量。我們不僅要判斷是非對錯,更要在合法的框架下,尋求合理、合情的解決方案,這讓我對“司法為民”有了更深的理解。
三、責任在肩,體會陪審員的使命與擔當
每一次參與庭審,都是對事實的抽絲剝繭,對責任的慎重抉擇。在刑事案件的審理中,被告人的命運、受害者的權益,甚至背后無數家庭的悲歡,都系于我們的裁決。這要求我們以高度的責任感,反復研讀卷宗、仔細聆聽陳述、認真分析證據。
有一起盜竊案件讓我記憶猶新。被告人是一名剛滿十六歲的少年,因家庭疏于管教誤入歧途。在合議時,我們不僅關注他的犯罪事實,更深入探討如何在法律框架內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最終,合議庭結合少年的成長環境、悔罪表現,作出了相對從輕的判決,并建議其家人加強教育引導。那一刻,我深刻體會到,陪審員的工作不僅是判斷,更是對社會和諧與人性關懷的踐行。
這段經歷更讓我成為法治精神的傳播者。日常生活中,我會主動向身邊的人分享陪審故事,普及法律知識,讓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我希望通過自己的行動,讓法治信仰在更多人心中生根發芽。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民主的重要體現,人民陪審員的身份讓我得以站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見證法律的力量與溫度。這份經歷讓我堅信:每一位普通公民對法治的參與和信仰,終將匯聚成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未來,我將繼續以敬畏之心對待每一個案件,以專業、公正的態度履行職責,為守護司法公正、傳遞法治精神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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