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麻椒看到一篇文章,說山東某地的羊湯館,都是用一米的大鍋來燉羊湯。麻椒知道,在山東,說鍋的大小都不是論米、而是論印的。所以就在文后指出了這個不足,沒想到招來了不少的朋友點贊。
看樣子,知道鍋大小論“印”、不論“米”的人不少呢。可是,鍋的“印”是怎么定義的呢?是不是和“米”之間存在某種換算關系?麻椒不是很清楚,于是就查詢了一下,發現有下面幾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是,印是“仞”的轉音誤讀。
仞是舊時的長度單位。這種說法的缺陷是,舊時的一仞大約相當于1.6~1.8米。照此算來,以八印鍋為例,就會有一個數字為12米~14米。這個數字,無論是鍋的深淺、直徑還是周長,都相差太過懸殊。
羊肉湯鍋
灶臺鐵鍋
第二種說法是,印是“人”的轉音誤讀。
按照這種說法,八印鍋其實就是可以最多供應八人飲食的鍋。對于山東人來說,這個說法是讓人無力拒絕的。因為在山東的很多地方,“人”這個字的發音都是“印”。
但是,這個說法的缺陷在于,這標準實在太有些含糊,暫不說男女老少的飯量各不相同,就是同一個人每一頓的飯量也不一樣啊。
第三種說法是,印是“飲”的轉音誤讀。
“飲”是喝的意思。按照這種說法,一印就是一飲,也就是可以供一個人喝,八印鍋就是八飲鍋,就是一次性燒出來的水、大約可滿足八人的飲用需求。
這個說法,其實和第二種說法一樣,標準都是有些含糊。
第四種說法是,印是手掌(腳掌)的意思。
按照這種說法,八印鍋就是指直徑相當于手掌(或剛滿月小孩的腳印)長度的八倍。
第五種說法是:印是鑄鐵鍋的計量單位,十二印相當于一米。
按照這種說法,一印等于8.3333厘米,八印鍋的直徑大約為67厘米。有人實際測量過,八印鍋的直徑是680毫米,十印鍋是850毫米,這大致是相符的。但是,六印鍋的直徑是600毫米,這個就懸殊較大了。
第六種說法是,印來自于英文“inch”的音譯。
inch是英文的英寸、一英寸等于2.54厘米,按照這個說法,按照八印鍋為例,就有一個20厘米的尺寸,這個也是和實際尺寸不相符的,無論是深度、周長和直徑。
鐵鍋尺寸
灶臺鐵鍋
第七種說法,貌似最具有權威性,因為據說是來自于《石家莊文史資料·工商史料專輯》中《石家莊鑄鍋業回顧》一文的說法。
在該文中,說鍋為兩大類:印鍋和馱鍋。印鍋以鍋的直徑劃分大小,馱鍋按重量計算,一馱重20市斤,幾個鍋為一馱。印鍋則是分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印,以鍋的口徑大小而定為幾印鍋,如大九印鍋直徑2.6尺(木尺),大八印為2.4尺。
第八種說法,印是容量單位,一印相當5升。
麻椒認為,這種說法是相對靠譜的,因為對于鍋來說,口徑只是尺寸之一,除此之外、鍋的深淺也會影響鍋的容量。對于鍋來說,容量當然是最主要指標,口徑不是。
只是,一印究竟是不是相當于5升,目前麻椒尚不能完全確定。曾有朋友告訴麻椒說,家用的口徑32厘米的炒勺,就是一印,但是麻椒親測了一下,發現這鍋的容量是4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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