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河南新鄉的一女子,找到記者爆料。她說自己和父母的關系不好,每一次她帶著孩子回父母家,父母都不太歡迎她。
嫌棄她丟人,看不起她。
她認為父母這樣做很不對,讓孩子也跟著她丟臉。現在找到記者,就是想要讓記者,給他們調解一下,至少讓父母能夠接受她,不再看不起她。記者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么呢?
記者跟著該女子來到父母家里,父母道出了內情。他們對這個女兒,確實意見很大。也是這個女兒,讓他們抬不起頭來。
因為女兒每次結婚,都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不聽從他們的意見。都是在家里把戶口本偷出去,和別人結婚的。
關鍵是你結婚后,好好過日子也行呀。結婚沒多久,就要離婚。把結婚、離婚,當成家常便飯,讓人家鄰居嚼舌頭。
被鄰居們在背后說三道四,他們臉上無光,感覺抬不起頭來。要說女兒離婚一次,他們能夠理解。可是一次不行,又來一次,還是不行。
就這樣三婚三離,又結婚了。
還不聽父母的意見,每一次父母想要給她拿個主意,都被她否定掉。反正就是很任性,自己偷偷把戶口本拿走,就跟著人家走了。
這叫什么事兒,他們管不了呀。
在他們看來,不光是人家男方不行,女兒離婚一次又一次,這至少說明,女兒的問題很大。這個世界上結婚一次,沒有離婚的,還是占多數的。婚姻不容易,大家互相諒解一下,日子就過下去了。動不動就離婚,這不叫事兒呀。
對于女兒的結婚又離婚的行為,他們實在是接受不了,也理解不了,確實不待見女兒,但是,沒有看不起她的意思,不讓她來,就是不想讓她買東西。
畢竟她的日子過的也不好。
聽到母親埋怨自己結婚,離婚太隨便,她不認為自己有什么錯,她告訴記者,最起碼她現在是有婚姻的,只要有婚姻,就是證明自己是成功的。
很多人還單身著呢?
所以她認為結婚,離婚,就是一個流程而已。若是過不到一起去,在一起不幸福,就應該離婚。
這能叫事兒嗎?
她還說,她之所以多次離婚,就是因為自己深知,命對于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若是因為維持一段婚姻,連命都丟了,這樣的婚姻有什么意思。
是不是?
她就覺得,每一次離婚,都是對方的錯。都是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了。本來她就夠不幸的了,可是,又遭到了父母的冷眼,被父母看不起。
父母嫌棄她給家人丟人了。
她還告訴記者,她母親生日的時候,給母親過生日,她都是花一百多元,給母親買一件衣服。要說這是好事呀,可是,母親也不讓她來,還說不稀罕她給自己過生日。
對此,她的母親說,我的兩個兒子,從來都沒有給我過生日過。也不讓女兒給自己過,所以才說不稀罕她給自己過生日。
也沒想過女兒的感受。
總之,這些在女子看來,都是父母看不起她的一種表現。
他們把自己的不快,各種矛盾講給記者聽,記者認為他們今天的矛盾,就是因為缺少溝通造成的,并且讓老人重新接納女兒。
女兒關心他們,給他們過生日,給他們買東西,就是想讓父母認可她,覺得她還不錯。再說了孝敬父母,也是作為兒女應該的。
尤其是生日時,一年就一個,該過的還是要過。
女子的母親也說,確實也明白女兒對自己的愛,他們之間還是需要多溝通。他們對女兒有意見,是因為女兒在大事上,尤其是婚姻這種事情上,從來不跟他們商量。
不考慮他們的感受。
現在女兒已經是這種情況了,他們只能包容了。有問題多溝通,還是希望女兒能夠謹慎對待婚姻,不要把婚姻當兒戲,動不動就離婚。
這是不對的。
記者希望通過這一次調解,能夠改善他們之間的關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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