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公安局
歷時一年多時間
橫跨三省多市
行程萬余公里
成功破獲一起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
2023年8月,準格爾旗公安局民警將涉嫌販賣毒品咖啡因的嫌疑人劉某某抓獲,現場繳獲毒品咖啡因2公斤。經進一步偵查,一個涉及三個省份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等地以魏某為首的運輸、制造、吸食、販賣毒品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由于該案涉案人數多、毒品數量大、社會危害嚴重,鄂爾多斯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經偵查,專案組發現,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以家族成員為紐帶,以救助流浪貓為掩護,在城郊接合部租用多處民房,購買多輛貨車作為制毒原料存放地,同時從外省購進制毒原料,網上購買制毒設備,以物流方式進行轉運。
為徹底打擊該毒品違法犯罪團伙,專案組民警奔赴三省多地,在當地公安機關大力支持下,開展了十余次收網行動,將該團伙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
該案共抓獲涉嫌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違法犯罪嫌疑人101人,搗毀制毒窩點3處,查獲安鈉咖、咖啡因等毒品728.1千克,繳獲制毒原料1838.04公斤,收繳毒資140余萬元,查封涉案房產2套,查扣涉案車輛8輛。至此,這一涉及三省多地的制販毒團伙網絡被徹底摧毀。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來源:廣東普法、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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