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雪泓
5月6日,記者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近期辦理了一批虛假科創企業騙補案件。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將空殼公司包裝成高新技術企業騙取國家補貼,涉案金額高達800余萬元。目前,團伙主犯王某某、李某某已獲刑。
案件承辦檢察官燕帥向記者介紹,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可使企業獲得稅收減免、獎補措施,國家設立科技創新補貼的初衷是鼓勵和扶持高新企業的發展。然而,不法分子卻將此作為生財之道。
經查,以王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先收購沒有實際經營的空殼公司,并為其購買軟件著作權證書,對公司進行“精心加工”。為了讓這些空殼公司看起來像是真正的高新技術企業,王某某不惜編造虛假財務數據,并指使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王某某團伙向多地高新技術企業審查部門提交空殼公司和虛假申報材料,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證。在審查部門現場檢查時,王某某雇傭演員“假辦公”,最終成功騙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補貼。
北京某會計師事務所的實際負責人張某某,面對王某某團伙對審計報告提出的“特殊需求”,選擇成為造假幫兇。經查,張某某在明知審計程序不完整、財務數據虛假的情況下,依然安排手下工作人員為這些空殼公司出具多份與實際財務狀況嚴重不符的審計報告。這些報告成了王某某團伙騙取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的“敲門磚”。
在王某某團伙大搞“包裝工程”的時候,不法人員李某某也瞄準了這個“商機”。2019年至2020年間,李某某伙同王某某等人在北京市朝陽區等地收購多家已經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的空殼公司,并利用這些公司向北京市順義區、南京市高淳區等地政府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補貼。
燕帥向記者介紹,本案是因挖掘其他虛假審計報告犯罪線索而案發。朝陽檢察院根據虛假審計報告線索,追蹤到科技騙補犯罪線索。犯罪團伙作案手段隱蔽,團伙成員具有反偵查意識,資金流水記錄繁多冗雜。檢察官通過著重加強資金證據、電子數據“兩必審”,引導偵查機關全面調取資金流水并固定證據,致力于對騙補進行全鏈條打擊。
經查,王某某團隊通過上述方式騙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補貼款800余萬元,其中,因張某某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虛假審計報告騙取的補貼款達400余萬元。李某某非法騙取高新技術補貼款50余萬元。
案件經朝陽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王某某等人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十三年六個月不等。被告人李某某詐騙案經法院一審和再審,李某某最終獲刑十年。涉案錢款已全部被檢察機關追回。
“被告人利用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政策,將創新激勵異化為非法牟利工具,行為逾越法律紅線。”燕帥說,國家設立科技創新補貼的初衷是“扶優扶強”,助力企業突破“卡脖子”技術。高新技術企業資質需真實研發支撐,“材料包裝”和“數據注水”等投機行為以及短期逐利思維終將遭市場拋棄,還將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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