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規劃土地核實管理辦法》《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規劃土地核實工作程序及標準》(以下簡稱“文件”)已印發。
該文件按照“一類事項一個部門統籌、一個階段同類事項整合”的原則,執行“一次申請、一次告知、一次辦理”的要求,整合規劃核實、土地核驗的申請材料,明確核實內容,精簡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
文件整合了規劃核實和土地核驗內容,確保規劃土地核實與規劃條件、規劃許可內容等的一致性。將核實指標整合優化為“3大類-10中類-37小類”,新增板率、層高、豎向設計等關鍵指標,實現規劃土地核實“一本清單管到底”。
文件明確土地核驗依據規劃條件、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等土地供應文件的約定;規劃核實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圖、附件的規劃許可內容,規劃核實在規劃許可的基礎上,明確了相應的施工誤差和測繪誤差,首次明確板率、層高等指標的允許誤差。
針對土地處置涉及容積率變化、用途變更等情形,文件提出,未完善土地手續的,需按現有政策和程序完善相關用地手續;涉及土地價款的,需按相關規定計收相應土地價款。規劃處置創新“四類處置法”,分為與施工圖一致直接核實合格、公示公證無異議后核實合格、整改完成后核實合格、依法移交查處四種處置模式,精準匹配項目驗收管理實際,將原來的“判例式”處置優化為“制度化”管理,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文件還壓縮了審批時限。記者了解到,此次印發的文件取消規劃土地核實咨詢環節,前置項目規劃實施公示公證環節,規劃土地核實由原來的3個環節17個工作日減少至1個環節5個工作日,審批時限壓縮超過70%。
此外,文件通過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管理平臺共享等方式,將原10項必備申請材料縮減至4項,切實降低企業成本、增強市場活力。
紅星新聞記者 彭驚
編輯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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