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汪精衛(任期時間1925年七月至1926年三月)
可能大家對汪精衛的印象不是很好,主要是在八年抗戰時期,他沒有像蔣介石那樣選擇抗戰到底,而是投靠了日本人,成為八年抗戰時期,職務最高,級別最高的大漢奸。
雖然,汪精衛的名聲很臭,但在抗戰以前,他可是國民政權的高級人員,地位及影響力僅次于蔣介石。尤其是在1925年,廣州政府成立,影響力非常大的汪精衛,被大家推薦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
在1926年三月,蔣介石制造了中山艦事件,從而導致汪精衛辭職。
第二任譚延闿(1926年三月至1927年三月)
譚延闿原本是湘軍大佬,在湖南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與此同時,譚延闿還是民國時期,著名的書法家與美食家,蔣介石的結拜大哥,中山先生的左膀右臂,陳誠的老丈人。
第三任胡漢民(任期時間1927年四月至1927年九月)
胡漢民是國軍元老級別的人物,雖然他沒有掌控軍權,但影響力是非常大的,甚至超越了蔣介石。
正因如此,在第一階段的北伐戰爭結束后,蔣介石與汪精衛分庭對抗,史稱寧漢分裂。
蔣介石為了獲得更多人的支持與認可,就邀請胡漢民出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從而證實自己的合法性。
雖說:此時的胡漢民是國民政府主席,但并無實權,作為掌控軍權的蔣介石才是真正的大佬。
1927年七月,蔣介石被迫下野,寧漢合流,廢除了國民政府主席這一職位。直到1928年二月,蔣介石重新上臺,修改了《國民政府組織法》,恢復國民政府主席的設置。
這樣一來:第四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是蔣介石(任期時間1928年至1931年)。
第五任林森(任期時間1931年至1948年)
林森參加過中國同盟會,經歷過辛亥革命,領導九江起義,策反海軍起義,是屬于一位德高望重的國軍元老。正因如此,在蔣介石掌控實權后,就讓林森擔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一職。說白了,林森沒有一點實權,一切黨軍政大權都是蔣介石說了算。
在解放戰爭時期的1948年,隨著中華民國“行憲”,蔣介石就任總統,國民政府改為總統府,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亦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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