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政策吹風會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辦法》共7章27條,通過源頭管控確保廢舊動力電池進入正規途徑、通過過程控制確保回收利用活動符合規范要求、通過壓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完善回收服務網絡,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專門規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辦法》今年6月1日起實施后,將為車主、企業和行業帶來什么變化?針對大家關心的問題,相關負責人一一進行了解答。
廢舊動力電池
將迎首輪大規模“退役潮”
“制定該《辦法》是發展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的要求,也是規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活動的需要。”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曾吉明介紹。
四川動力電池產量約占全國五分之一,同時,現有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企業11家、回收服務網點512個,綜合利用能力約6.9萬噸,具備一定產業基礎。
“截至2024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140.2萬輛,特別是成都作為全國汽車保有量第一城,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經達到93.25萬輛,增長了48.7%。”談及市場前景,曾吉明提到,預計未來2—3年四川省廢舊動力電池將迎來第一輪大規模“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場前景廣闊。
大家經常將可循環利用的廢棄物稱作“城市礦山”或者“第二礦山”。以動力電池為例,退役并非意味著報廢,仍有非常可觀的“剩余價值”。對具備梯次利用價值的,可用于儲能設備等場景,能使電池生命周期延長3—5年,提升資源利用效率;不具備梯次利用價值的,可再生利用提取有價金屬,能回收95%以上的鎳鈷鋰等貴金屬。可以說廢舊動力電池是一座“富礦”。
全省分片區試點
建4至5個區域中心
《辦法》從區域中心建設、回收利用規范、鼓勵支持措施等方面,為規范全省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提供制度支撐。那么“區域中心”究竟是什么?
“可以將其理解為全省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的‘心臟’。”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處長魯譯解讀說。
“在《辦法》中,我們將區域中心定義為在一定區域范圍內滿足相關條件,集成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儲運、拆解、檢測、維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功能的回收利用綜合體,區域中心性質是企業化運行的市場主體,為社會各界處理廢舊動力電池提供‘一站式’服務。”魯譯說。
后續,四川將按照“條件成熟一個、建設一個”思路在全省分片區試點建設4—5個區域中心。
應將新能源車送至
回收拆解企業拆卸電池
“新能源汽車回收數量雖大幅增長,但回收拆解企業卻反映,回收的新能源汽車半數以上缺動力電池。”四川省商務廳資源再利用處處長楊俊稱,部分車主將其私自拆卸轉賣后再把“缺電”的新能源汽車交售給回收拆解企業,將讓動力電池脫離監管,產生環境和安全風險。
針對行業痛點,這次出臺的《辦法》強化了車主的義務和回收拆解企業的責任。
對于車主而言,新能源汽車達到報廢條件時,車主應將其送至回收拆解企業拆卸動力電池;報廢的新能源汽車缺動力電池的,按照國家《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執行。
回收拆解企業則應將報廢的新能源汽車車輛識別代號及動力電池編碼、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錄入國家有關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妥善保管拆卸后的動力電池,并交售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建立的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或者符合有關要求的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綜合利用企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