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法發布通知(引題)
防止大型企業借優勢地位“以大欺小”(主題)
中工網訊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關于堅持嚴格公正司法規范涉企案件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公正審理涉企民事案件,防止大型企業憑借優勢地位“以大欺小”,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通知指出,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嚴格區分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參與兼并重組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正當經營與違法犯罪等的界限,嚴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認定標準,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有效防范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司法。對在生產、經營、融資等活動中的經濟行為,雖屬違法違規,但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宣告無罪,或者建議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對于涉企新類型案件,應當依法審慎處理,必要時由上級人民法院依法提級管轄。強化涉企產權刑事案件申訴、再審工作,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
通知指出,公正審理涉企民事案件,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約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項為付款前提條款效力問題的批復》,防止大型企業憑借優勢地位“以大欺小”,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依法制裁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依法懲治對企業和企業家進行敲詐勒索、造謠抹黑、惡意詆毀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行為,保障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公正審理涉企行政案件,促推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通知指出,加大對涉企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賠償等重點領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審查力度,堅決糾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和亂查封現象,堅決依法追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法律責任。貫徹落實比例原則、正當程序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基本原則,切實糾正小過重罰、重責輕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等問題。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和裁判尺度,通過依法審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提出司法建議等方式,促進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裁量權行使,推動跨區域執法標準銜接。(法文)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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