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區民政府南湖街道辦事處于2024年9月24日在南充市嘉陵區彩虹西路二段90號陽光御府小區公開發布公告,內容“陽光御府小區于公元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間,召開了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會議中,經表決一致通過了《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管理規約》。在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過程中,因表決結果未能符合《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要求,本次業主大會設立未能成功.......”。
2024年10月14日南湖街道辦再次在陽光御府小區所有單元大廳張貼《關于組建塘殿社區陽光御府小區業主大會籌備組的公告》(第1號),請本物業小區內的廣大業主按物業類型、樓層、單元、幢等為單位積極推薦能夠認真履行業主義務、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并有一定的工作時間和組織協調能力的業主(不少于6名)參加到業主大會籌備組中工作.......。根據《四川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十九條之規定,籌備組解散后,占物業服務區域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聯名提出要求重新籌備業主大會會議申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 民政府)應當受理。
我們作為小區業主,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小區負責的態度,質疑街道辦在組織籌備工作中有玩忽職守的嫌疑,審核資料不嚴,程序不規范,未按照《四川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指導,請問南湖街道辦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聯名申請在哪里?公示在何處?何時公示的?不該讓我們業主知情嗎?
南湖街道辦回復
網友,您好!
您于2025年4月21日在麻辣社區—南充論壇留言反映的“南湖街道辦事處在陽光御府小區成立業委會程序不合規,不作為的嫌疑”的問題已收悉,現將具體情況回復如下:
一、關于您反映“陽光御府小區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聯名申請在哪里”的問題。據核查,陽光御府小區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聯名申請材料已留存于我辦,我辦在指導過程中遵循法定程序,不存在違規操作或玩忽職守情形。
二、關于您反映“未公示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聯名申請”的問題。由于聯名申請材料中涉及業主的個人身份信息、聯系電話等內容,涉及公民個人隱私,未取得權利人書面授權,無法對該申請材料進行公示。此外,現行文件規定中,未明確要求對業主聯名申請材料進行公示。
感謝您對我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來源:麻辣社區
崛起南充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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