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張揚
新聞事件
最近一位奔馳女車主就栽進了 "碰瓷獵人" 的圈套 —— 喝大了剛把車停穩,后車直接懟上來,開口就要 5 萬私了。明知酒駕要被抓,女車主卻硬剛到底選擇報警,結果牽出一場精心策劃的 "釣魚式碰瓷",最后雙方都沒討到好!
寧被刑拘不妥協:女車主反將一軍,警方牽出犯罪鏈條
順著線索一查,王某和張某三個月內已作案 9 起,專在酒吧街、夜宵攤蹲守,看到司機走路打晃、獨自駕車就啟動 "獵捕程序"。他們甚至總結出 "三不碰" 原則:不碰男司機(覺得難纏)、不碰豪車(怕對方有背景)、不碰清醒司機(賺不到錢)。這次盯上李女士,就是覺得她 "喝得夠多,又是女的好說話",沒想到踢到了鐵板。
法律判決亮了:醉駕女被吊銷駕照,碰瓷黨蹲監獄
李女士:因危險駕駛罪,吊銷駕照 5 年,罰款 1 萬元,還要參加為期 30 天的交通法規學習;
張某和王某:以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 10 個月,緩刑 1 年,罰款 2 萬元。最解氣的是,警方追回他們此前詐騙的 18 萬元,全部發還給受害者。
判決書里特別提到:"二人利用酒駕司機的違法心理實施犯罪,主觀惡性較大。" 這意味著,就算受害者有過錯,碰瓷者也難逃法網。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知識學習
1. 酒駕的法律責任
女車主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無論是否發生事故,都已構成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相關規定:
飲酒駕駛(血液酒精含量20-80mg/100ml):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2000元,記12分。
醉酒駕駛(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并可能面臨1-6個月拘役,同時構成危險駕駛罪(《刑法》第133條之一)。
在本案中,女車主雖然是被碰瓷的一方,但其酒駕行為本身已違法,因此即便報警,她仍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也提醒廣大駕駛人:切勿酒后駕車,否則不僅面臨法律制裁,還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
2. 碰瓷行為的法律定性
本案中的"碰瓷獵人"并非普通交通事故肇事者,而是有預謀地制造事故并進行敲詐。其行為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敲詐勒索罪(《刑法》第274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或要挾手段強行索要財物。本案中,碰瓷者利用女車主酒駕的"把柄"威脅其支付高額賠償,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如果碰瓷者偽造事故現場,騙取保險公司賠償,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275條):若碰瓷者故意撞擊他人車輛造成損失,可能構成此罪。
在本案中,警方最終以敲詐勒索罪對碰瓷團伙立案偵查,符合法律規定。
案件引發的社會思考
1. 酒駕司機成為"軟目標"
碰瓷團伙之所以選擇酒駕司機,是因為這類人群往往"心虛",不敢報警,容易妥協。這反映出酒駕治理仍存在漏洞——盡管法律嚴懲酒駕,但仍有人心存僥幸,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2. 取證難導致打擊不力
"釣魚式碰瓷"往往發生在監控盲區,且犯罪分子會刻意制造"合理事故現場",導致警方難以取證。此外,部分受害者因自身違法(如酒駕)不愿報案,進一步增加了打擊難度。
3. 法律制裁力度是否足夠?
目前,我國對碰瓷行為的打擊主要依賴《刑法》中的敲詐勒索罪,但該罪名的量刑標準(數額較大才立案)可能導致部分輕微碰瓷行為逃脫制裁。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臺指導意見,明確"碰瓷"行為可構成詐騙、敲詐勒索等罪,但實踐中仍需加強執法力度。
對公眾的警示意義
1. 對駕駛人的警示:杜絕酒駕,避免成為目標
酒后堅決不開車:可通過代駕、打車等方式解決。
遇事故保持冷靜:如懷疑被碰瓷,應第一時間報警,避免私了。
安裝行車記錄儀:有助于記錄事故經過,維護自身權益。
2. 對執法部門的建議:加強打擊與預防
加大酒駕查處力度:減少酒駕行為,從根本上壓縮碰瓷團伙的作案空間。
建立"碰瓷黑名單":對多次涉案人員重點監控。
完善道路監控系統:減少取證難問題。
3. 對社會公眾的呼吁:共同抵制碰瓷
拒絕"私了"文化:遇可疑事故應報警,避免助長犯罪。
加強法律宣傳:讓公眾了解碰瓷的法律后果,提高防范意識。
這起"奔馳女車主被碰瓷"案件,表面上看是"壞人敲詐好人",實則雙方均有違法行為——女車主酒駕在先,碰瓷團伙敲詐在后。最終,法律對雙方都作出了應有的懲戒。此案警示我們:守法是公民的基本底線,任何違法行為都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最終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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