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收工,一杯“解乏酒”?
心存僥幸,覺得“就開一小段”?
樂山的駕駛員朋友們,請注意!
當您手握營運車輛的方向盤
承載著乘客的安全與信任
酒后駕駛就不再是您個人的“小事”!
酒駕營運車!拘留+罰款+5年禁考!
2025年6月9日晚,犍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玉津鎮鳳凰路北段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20時52分許,當民警對一輛車牌號為“川AD****1”的小型新能源汽車進行檢查時,車內一股濃重的酒味撲面而來。
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駕駛人廖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9mg/100ml。進一步調查發現,廖某某所駕車輛為預約出租車。廖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廖某某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處罰。
2025年6月19日,廖某某已被送達犍為縣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一次酒駕,終身污點!對于營運車輛駕駛員而言,酒駕/醉駕意味著:
“飯碗”瞬間砸碎: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賴以生存的職業資格,頃刻化為烏有。
法律制裁更嚴厲:面臨高額罰款、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處罰(醉駕)!人生檔案留下難以抹去的記錄。
安全風險成倍放大:您肩負的是乘客的生命安全!酒后的反應遲鈍、判斷失誤,可能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慘劇,毀掉多個家庭!
信任崩塌,聲譽掃地:乘客選擇網約車,圖的是便捷與安心。酒駕行為,徹底粉碎這份信任,讓個人和行業聲譽蒙羞。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無論駕駛私家車還是營運車
酒后駕駛的代價都是沉痛的!
為了自己、家人和乘客的安全
請牢記:
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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