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斗爭
1.戰后初期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漲
印度自1757年逐步淪為英國的殖民地。殖民地印度在行政區域上分英屬印度和土邦兩個部分。英屬印度約占印度總面積的3/5,人口約占總人口的2/3以上,由殖民政府直接管轄。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印度被宗主國英國拖入戰爭的深淵,印度人民承受著沉重的負擔。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減少了對印的商品傾銷和資本輸出,為印度民族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造成了客觀有利的條件。戰后,印度經濟得到進一步發展,尤以紡織和鋼鐵工業發展最快。印度工人階級也得到了發展。據1921年工業普查,受雇于10人以上企業的工人有240多萬人。印度仍然是一個農業國,農村居民占全國人口的80%以上。印度的兩大政黨是1885年建立的印度國民大會黨(國大黨)和1906年建立的穆斯林聯盟。印度共產黨于1920年建立,但全國性統一組織直到1933年才形成。印度資產階級及其政黨掌握著民族解放運動的領導權。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印度人民同英國殖民統治者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推動了印度民族解放運動,戰后,民族解放斗爭出現了新的高漲。1918年罷工浪潮席卷全國。12月,孟買工人發動總罷工,提出打倒英帝國主義的口號。在一些罷工的城市還成立了工會。農民運動在旁遮普邦等地也有較大發展。工農運動此起彼伏,預示著印度民族解放斗爭新的高潮的到來。
為了緩和日趨尖銳的矛盾,英國政府于1918年7月拋出《蒙塔古——蔡姆斯福改革方案》。方案雖然提出在印度"逐漸發展自治體制","在大英帝國范圍內逐步實現印度的責任政府",但其實質是絲毫無損于總督的權力。
這個方案沒能緩解印度人民的反英情緒。1919年3月,英國頒布了強硬的《羅拉特法》,該法認定戰時制訂的《國防條例》仍然有效,總督仍擁有特別權力。殖民當局有權不經起訴就可搜查、監視、逮捕任何有反英活動嫌疑的人,不經審訊即可判刑,警察有權解散群眾集會,驅散示威游行,禁止團體活動。這一法律激起印度人民的強烈反對,在全印出現了反英斗爭風暴。
在斗爭的關鍵時刻,印度資產階級代表人物、國大黨領袖甘地(1869-1948)提出非暴力的抵抗政策,民族解放運動主要采取了非暴力的不合作形式。甘地號召印度人民在1919年4月6日舉行總罷業,在這一天實行齋戒和禱告,進行非暴力抵抗。但是在斗爭中,憤怒的印度各階層人民沖破了非暴力抵抗的束縛,走上街頭,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示威游行,并同軍警發生了沖突。英國殖民當局采用暴力鎮壓。1919年4月13日,英軍在旁遮普邦的阿姆利則城開槍掃射舉行集會的平民,打死1000多人,打傷2000多人,制造了"阿姆利則慘案"。慘案發生后,旁遮普邦掀起了更大的反英浪潮,一些城鎮和農村發生了武裝暴動。4月中旬,甘地宣布中止運動。年底,國大黨決定接受《蒙塔古——蔡姆斯福改革方案》。
1920年12月,國大黨那格普爾年會通過了甘地擬定的"非暴力不合作計劃",提出用和平和合法的手段取得自主。與此同時,國大黨進行了改組,擴大黨員成份,在工人、農民和手工業者中廣泛發展黨員,使其成為群眾性的資產階級政黨。國大黨員到工廠和農村開展活動,開始了印度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甘地倡導的這一運動在全國得到廣泛響應。但是,工農運動很快突破了非暴力的限制。1921年發生了396次罷工,有60萬人參加,使雇主損失了698萬多個工作者。1921年8月,馬德拉斯省摩普拉族貧苦農民發動起義,一直堅持到翌年1月。起義者宣布成立哈里發王國。為了平息印度人民的憤怒,英王王儲到印度巡視,遭到印度教和伊斯蘭教兩大教派群眾的聯合抵制。甘地堅決反對人民群眾把不合作運動引向新階段的要求,強調不得超過非暴力范圍。1922年2月4日,在聯合省拉普爾地區的喬里喬拉村,有22名向示威游行開槍的警察,被憤怒的群眾打死燒死。群眾還燒毀了警察所。殖民當局進行了殘酷的報復,44人被殺害,數百人被流放。甘地認為自己沒能制止群眾的暴力行動是他"最慘痛的恥辱",并以此為借口,在2月12日由國大黨通過了在全國停止不合作運動的決議。由于甘地和國大黨的妥協,使第一次不合作運動結束。3月10日,甘地被捕并被判處六年監禁。
2.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
1929年爆發的資本主義世界性經濟危機,使畸形發展的印度經濟受到沉重打擊,主要農產品的價格下降了1/2以上,農業總產值下降了55%;中小企業大批倒閉,失業工人數目銳增,工農生活急劇惡化,他們同英國殖民當局及其走狗的矛盾不斷激化,開始出現民族解放運動的新高潮。在國大黨內部,以賈瓦哈拉爾.尼赫魯(1889-1964)為首的激進派迅速成長起來。1929年12月,國大黨通過了爭取印度完全獨立的決議,宣布1月26日為"獨立日",同時還通過了在適當的時候發動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決議。1930年1月26日,全印舉行了盛大的集會和示威游行。與會者莊嚴宣誓印度必須擺脫英國的統治,實現完全獨立。
1月底,甘地向英國殖民當局提出改變稅率、削減軍費、釋放政治犯、取消秘密警察等11項要求,被拒絕。2月,國大黨授權甘地領導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這次運動是由甘地發動的"食鹽進軍"開始的。3月12日,甘地親率幾十名信徒從阿默達巴德出發,步行3周多抵達丹地海濱,取海水熬鹽,以號召人民反對"食鹽專賣法"。但是,全印很快出現了罷工、罷課、罷市和聲勢浩大的示威游行。殖民當局企圖通過逮捕甘地、尼赫魯等國大黨領袖平息群眾運動,結果使矛盾更加激化。白沙瓦和紹拉普爾地區在4月下旬和5月初爆發了武裝起義,使30年代初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發展到了高潮。1930年,印度各地舉行了148次罷工,有19.6萬多人參加。
英國殖民當局在殘酷鎮壓起義者,實行白色恐怖的同時,開始對印度宗教團體、地主和資產階級上層人士進行談判。1930年11月至1931年1月,在倫敦召開了第一次圓桌會議,國大黨沒有出席。會議沒有取得實際成果。
1931年1月,甘地與英國駐印度總督簽訂《德里協定》。協定規定,英國承認國大黨合法,國大黨則停止不合作運動,并不再抵制圓桌會議。同年9月7日至12月1日在倫敦召開了第二次圓桌會議,甘地作為國大黨的唯一代表出席,在會上提出英國給印度自治領地的要求被拒絕,會議仍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國大黨于1932年初宣布恢復運動。英國當局再次宣布國大黨為非法,并頒布了一系列緊急法令,逮捕了包括甘地等國大黨主要領袖在內的12萬人。7月,國大黨決定用個別的非暴力抵抗代替群眾性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
1934年5月,國大黨正式宣布無條件終止這一運動,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正式結束。
在30年代初的工農運動高潮中,1933年成立了全國性的印度共產黨。在此之前,印度于1920年成立了第一個共產黨組織,1925年各地的共產主義小組組織了印共中央委員會。1935年,英國殖民當局頒布了新的《印度政府組織法》,印共同國大黨訂立了反對這一組織法的協定,此后,一些共產黨人參加了國大黨組織。1937年,該法有關省的部分開始實施,在七個省組織了國大黨人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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