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定偉
從今天起, 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變化是婚姻登記“全國通辦”和取消戶口本要求。(新華社)
結婚、離婚便捷化的同時,有人擔心這會降低婚姻的嚴肅性,甚至助長“閃婚閃離”現象。事實上,結婚登記的“方便”,并非“隨便”,在婚姻自由的基礎上,更應強調對愛情的忠貞、對婚姻的責任和義務。
此前婚姻登記受戶籍限制,新規下減少不必要的經濟和時間成本,流動人口能夠就地辦理婚姻登記。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流動人口已達3.76億人,這項改革就像是為新時代“候鳥族”量身定制的便民服務,契合現代社會人口流動頻繁的特點,是政府優化服務、便民利民的重要舉措。
取消戶口本要求,意味著減少家庭過度干預婚姻自由,尤其保護了部分弱勢群體的權益。過去領證要戶口本,不少情侶都遇到過“家長扣戶口本逼婚”的離譜劇情。
中國傳統文化中,婚姻一直被視為“終身大事”。古人用“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表達對愛情的忠貞,用“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強調夫妻間的信任與堅守。這些詩詞不僅是浪漫的表達,更是對婚姻責任的深刻詮釋。
婚姻的本質是什么?《民法典》第1041條明確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這里的“自由”并非“隨意”,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自主選擇,同時伴隨著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盡管婚姻登記的程序已經簡化,但法律對婚姻的約束并未放松:《刑法》第258條:禁止重婚,違者將承擔刑事責任,重婚罪照樣坐牢;《民法典》第1043條,關于婚姻家庭中道德規范的倡導性規定,明確要求配偶間保持忠誠義務;《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離婚冷靜期制度,防止沖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這些規定表明,法律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時,也強調婚姻的嚴肅性和穩定性。
結婚登記變得簡單,有人擔心萬一所遇非良人,如何應對?事實上,全國聯網的婚姻數據庫,記載的信息比戶口簿上更豐富、更準確,更能發現和防范冒名登記、婚姻信息造假等違法行為。
婚姻登記便捷化是好事,但社會仍需倡導正確的婚姻觀,新條例強化了對新人進行婚姻咨詢和輔導,幫助年輕人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很多地方都會舉行隆重的頒證儀式,強化婚姻的嚴肅性。當事人對自己出具的證書和材料要保證真實性、合法性,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信息也會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結婚登記的簡便,并不意味著婚姻的嚴肅性降低,也不意味著家庭責任的減少。“在天愿作比翼鳥,在地愿為連理枝。”真正的婚姻,不僅是法律上的結合,更是情感上的相依、責任上的共擔。無論是法律的規定,還是傳統文化的熏陶,都在提醒我們:婚姻自由,但不可輕率;愛情浪漫,仍需責任守護。唯有如此,才能讓婚姻真正成為幸福的港灣,而非沖動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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